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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江城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2     浏览:0    

项目概况

江城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阳江办事处(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东怡花园8幢5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仙踪路路口直入约50米))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77-24GZTP6XE0147


项目名称:江城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5.50347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50347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江城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技术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江城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


(2)完工期:完工期为5个月;


(3)本项目不分包组,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采购标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完工期为5个月。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仅在评审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以下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数量合计不超过2家,且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协议中明确牵头方(主办方)、协办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7.领购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2日  至 2024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阳江办事处(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东怡花园8幢5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仙踪路路口直入约50米))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东怡花园8幢50号会议室(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仙踪路路口直入约50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一份(详见附件7.2)(领购文件费用推荐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支付时备注单位名称);为了节省您的时间,开票信息可提前在微信“我”→“个人信息”→“我的发票抬头”中添加保存(增值税普票填写“名称”和“税号”后保存;增值税专票填写“名称”、“税号”、“单位地址”、“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和“银行账户”后保存),现场直接扫码提交)。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7号江城区综治中心七楼        


联系方式:0662-3100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东怡花园8幢50号            


联系方式:0662-3305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王工


电 话:  0662-3305822


发布编辑:gztp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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