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银行沈阳分行长白支行消防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GJZ2024-0425-01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是受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委托,就辽沈银行沈阳分行长白支行消防工程项目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辽沈银行沈阳分行长白支行消防工程项目 2. 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项目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康街65-8号5、6门,一层和二层 4.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规范要求严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5. 计划工期: 45天。 6.入围家数:拟入围1家供应商。 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 招标限价:197,005.42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 投标人应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没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8.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9.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0.本次公开招标禁止响应人挂靠和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lngclndx@163.com)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4. 报名要求: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人需于投标报名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14:00时(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2日14:00时(北京时间)。 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36号 联 系 人:李芷琪 联系电话:024-3137503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沈阳市砂阳路支行 账 号:921001010027848898 联系人:王勇 电 话:024-23383567-802 传 真:024-23384545-808 邮 箱:lngclndx@163.com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 202403222108426474868175160编辑:365trade.co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