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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不正常行李递送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4-08-27     浏览:0    
关于国航不正常行李递送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常行李递送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不正常行李递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PUR-E-202412687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为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的国航及国航代理外航司提供不正常行李递送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备合法、有效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国内快递,地域范围须包含北京。
(三)近5年内具有为铁路或民航企业提供全国范围内行李取送服务的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正常。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六)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七)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非禁止交易期不良行为名单内的供应商。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应答。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本项目资格审核采用有限数量制,备选供应商限定为5家。择优原则如下: 1.当通过资格审核的潜在供应商超过5家时,以有效业绩评分排序,确定排名靠前的5家潜在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如出现得分一致的情况,为民航企业提供全国范围内行李取送服务的业绩得分高者优先;若仍存在并列情况,再以2023年营业收入的高低确定先后顺序。具体评分标准,详见公告附件:择优评分表。 2.如通过资格审核的潜在供应商多于3家(含)少于5家(含)时,则直接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潜在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 3.如通过资格审核的潜在供应商少于3家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该项目的采购工作。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2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政府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范围需包含国内快递,地域范围需包含北京。如参与报名的潜在供应商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合法有效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分公司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分支机构名录。
8.“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即网站首页输入主体名称或信用代码进行查询后,下载完整版报告。如存在行政处罚等异常情况需出具书面说明。
9.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告。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因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能完全提供上述报表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及收入支出表)。如存在亏损情况,请提供书面说明。
10.2024年1月至今,任意1次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的证明材料。
11.业绩证明材料:①2019年至今,为铁路或民航企业提供全国范围内行李取送服务的业绩,两类企业的业绩至多各提供5份;②每份业绩证明须附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能够体现合同双方名称、服务内容、协议期、双方盖章的页面)作为证明材料;③为民航企业提供全国范围内行李取送服务的业绩优先。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浩宇
联系人电话:010-61465937
联系人电子邮箱:chenhaoyu@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1、未在中航集团供应商库中进行准入的供应商,请按要求填写并上传《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已准入供应商无需再次上传上述文件。

2、每份报名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涉及多页的可加盖首页章及骑缝章,并上传复印件(PDF格式)。

3、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

4、请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疑联系渠道。

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编辑:airchina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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