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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光地热零碳供能系统优化及实践”热泵研发及示范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7     浏览:0    

“天光地热零碳供能系统优化及实践”热泵研发及示范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光地热零碳供能系统优化及实践”热泵研发及示范安装项目已审批,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中核汇能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185。

2.2项目名称:“天光地热零碳供能系统优化及实践”热泵研发及示范安装项目。

2.3项目概况

“天光地热零碳供能系统优化及实践”热泵研发及示范项目位于宁夏等地,根据示范项目不同建筑的特点及招标人要求,开展天光地热清洁能源供暖系统实施工作,实现建筑的清洁零碳供暖。

2.4招标范围

本研究项目主要开展适用于天光地热清洁能源供能系统的热泵主机的研制和示范项目实施。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开展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开展热泵研制,提高集成度,进行专用热泵主机的型谱化研制工作。根据天光地热零碳供能系统形式,结合系统的功能、操作方式及招标人提供的优化建议,定制化开发新的热泵主机。新研制的热泵主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特点:

(1)新型热泵主机具有高度集成化,集成热泵主机和自动控制系统。将水泵通过可编辑控制程序与热泵主机集成,满足用户供冷、供热、供生活热水的功能切换和故障保护;

(2)新型热泵主机内置水力模块(水泵等),自主开发热泵主机的控制程序根据设定的控制策略控制电动阀门的开关(实现冬季供暖、夏季制冷、跨季节储热);

(3)新型热泵主机到现场后仅需和现场的管道进行对接,通上电源后即可运行,同时可以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自动调整太阳能集热器和热泵主机的串并联关系。

(4)开展天光地热专用热泵主机型谱化研制工作,实现热泵主机系列化、型谱化研制定型。针对不同的用户场景开发2个系列6个型号的产品:

系列1:对于屋内无暖气片及地暖等末端散热设施的用户,使用水氟机及匹配的壁挂机(或柜机)。水氟机主要设置三种不同型号,针对60-180㎡建筑采暖(以100㎡为主),满足市场需求。

序号

系列

设备类型

设备制热量

噪音

使用环境

能耗

1

系列1:热泵主机(水氟机)

热泵主机

(一拖二)

5kW

小于49分贝

-35℃-40℃

一级

2

热泵主机

(一拖三)

10kW

小于49分贝

-35℃-40℃

一级

3

热泵主机

(一拖四)

15kW

小于49分贝

-35℃-40℃

一级

备注:制热量可以根据压缩机的输气量进行调整。

系列2:对于屋内已安装有暖气片或是地暖等末端散热设施的用户,定制开发可满足60~180㎡,(以100㎡为主)建筑采暖的热泵主机,满足市场需求。

序号

系列

设备类型

设备制热量

噪音

使用环境

能耗

1

系列2:热泵主机(水机)

热泵主机

(一拖二)

5kW

小于49分贝

-35℃-40℃

一级

2

热泵主机

(一拖三)

10kW

小于49分贝

-35℃-40℃

一级

3

热泵主机

(一拖四)

15kW

小于49分贝

-35℃-40℃

一级

备注:制热量可以根据压缩机的输气量进行调整。

2.4.2在宁夏等全国范围内开展试验验证。共建设15套示范试验项目,以验证新型热泵主机和天光地热供能系统,示范项目保证使用寿命不低于15年。分别开展以下试验验证工作:

(1)在宁夏开展4套建筑面积为60㎡的建筑开展天光地热零碳供能系统的实施,其中:2套采用热泵主机+集热器的系统形式(1套居民建筑无保温措施,1套需要对无保温建筑进行保温改造),另外2套采用热泵主机+PVT供能系统,其居住建筑条件相似,其中的1套需配置储能(无保温建筑);具体如下表所示:

区域

户数

建筑面积

供暖模式

房屋类型

供暖房间数量

地点1

2

60㎡

热泵主机+集热器

砖混

2

地点2

1

60㎡

热泵主机+PVT

砖混

2

地点3

1

60㎡

热泵主机+PVT+储能

砖混

2

(2)在宁夏贺兰县,对1套供暖制冷(无需考虑配备储能系统)面积约2000㎡的建筑,开展天光地热零碳供能系统实施,系统采用传统热泵主机+集热器。

(3)在宁夏以外区域,选取建筑面积100㎡/120㎡户型开展10套天光地热零碳供能系统的实施:

区域

户数

建筑面积

供暖模式

房屋类型

供暖房间数量

地点1

2

100㎡

热泵主机+集热器

砖混

2

地点2

2

100㎡

热泵主机+集热器

砖混

2

地点3

2

120㎡

热泵主机+集热器

砖混

2

地点4

2

120㎡

热泵主机+集热器

砖混

2

地点5

2

120㎡

热泵主机+集热器

砖混

2

 

上述系统均需安装具备远程监测功能的数据采集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地埋井、热泵、太阳能集热器温度、流量采集及运行监测、电量分析、数据回传、手机APP远程控制等(远程监测功能具备2年使用期限)。分析15户示范项目的工程建设成本,开展天光地热供能项目降低成本的研究,并形成成果文件。

(4)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质量保证期为不低于3年。质保期内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保服务。

2.4.3 知识产权及实施方案。根据系统优化及设备开发取得不少于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所有权均为招标人所有,实施方案根据示范验证项目数量编制,每个示范验证项目至少编制一份实施方案。

2.4.4产品宣传推广。产品宣传材料制作,包括不限于展板、宣传册、视频(不少于3个,每个视频时长不低于50秒)、系统模型(共2套,地热+太阳能集热系统形式1套,地热+PVT系统形式1套)等。

2.4.5投标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样机研制、示范项目建设所需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具体的设备、材料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第三条规范/法规”)、转运费、保险费、人工费及设备的安装调试。投标人应提供与设备安全运行24小时技术服务支持,满足用户采暖季供热要求(房间温度达到20℃)。

2.4.6投标人除完成上述工作外,还应完成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为满足本项目系统设备开发及安装必不可少的相关工作,以确保本项目竣工验收。

2.4.7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5服务地点:宁夏等全国范围内,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服务期限:项目研究开发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宁夏5户示范区项目实施需在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其他10户示范区项目具体完成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最晚于2025年10月15日前实施完成。

2.7安全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第九条安全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应具有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2)应具有热泵主机生产能力,具备专业产品测试实验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应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4 投标人近3年(2021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热泵主机的供货业绩(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项目,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3.9.1若联合体投标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本项目只限两家组成联合体投标。

3.9.2联合体牵头人可为设备厂家或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9.3联合体各方签署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9.4联合体各方可以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合同签署阶段与合同实施阶段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共同进行。

3.9.5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9.6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本文件3.5至3.8条款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8月27日起至2024年9月2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中核集团平台将在获取时间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www.365trade.com.cn)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供应商/投标人入口→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9月20日9:3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网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天源财汇中心 A 座八楼

联系人:张萌

电话:010-5356109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阎旭东、邱岳、王涛

电话:010-53105813/53105832

电子邮件:chinabrr04@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仅接受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及供能系统设计方案。明确材料和设备的型号及参数,并附图说明。

8.2 投标人报价需列详细的报价清单,清单按照技术规格书执行,如投标人在实施过程中认为有必要修改或增加,可与招标人协商后在表格内进行补充。

8.3 招标人拥有本技术规格书的最终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4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5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6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7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8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核汇能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

 

202408271138346161248109974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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