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18-244TC240YDSH
一、更正内容:
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二、其他公告内容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 第七章 合同专用条款“20.1 付款方法和条件为: 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供的货物:1)买方在发货前45天向卖方开具货物总价值100%的不可撤消的即期信用证;2)货物总价值的90%,在卖方发货时支付;3)货物总价值的10%,在货物终验收后付款。同时卖方需开合同总额10%的反保函,保函有效期至质保期结束日。
二、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1)合同生效后卖方开具30%增值税发票,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2)终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余额发票后,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验收款;3)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一年后,卖方支付合同总额10%尾款;4)付款均以转账或现汇形式支付。”变更为“20.1 付款方法和条件为: 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供的货物:1)买方在发货前45天向卖方开具货物总价值100%的不可撤消的即期信用证;2)货物总价值的90%,在卖方发货时支付;3)货物总价值的10%,在货物终验收后付款。同时卖方需开合同总额10%的反保函,保函有效期至质保期结束日;4)上述款项在具备条件90日内完成支付。二、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1)合同生效后卖方开具30%增值税发票,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2)终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余额发票后,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验收款;3)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一年后,卖方支付合同总额10%尾款;4)付款均以转账或现汇形式支付;5)上述款项在具备条件90日内完成支付。”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大街51号
联系人:胥日
电话:86-0451-865747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任新地、李瑞先、霍天舒、庞淼
电话:010-61954158、4064
电子邮件:renxindi@cntcit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