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股份培训部7号楼装修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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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股份培训部7号楼装修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国航股份培训部7号楼装修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CCAD-A-202412561 | |||||||||||||||||||||||||
(三)资金来源:自筹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路5号(国航大学内) | |||||||||||||||||||||||||
(五)项目需求: | |||||||||||||||||||||||||
本项目涉及培训部职教楼、电教楼及阶梯教室三个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约6808m²,檐高14.85米,地上4层,局部为一层(阶梯教室)和二层(电教室)。楼宇现状存在建筑屋面、外墙及外窗等局部雨水渗漏破损,室内给排水管道老旧、锈蚀渗漏,室内装饰面层老化破损,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落后等问题,后续针对上述问题进行逐项修缮,装修完成后满足航卫中心未来空勤人员体检、门诊接诊、日常办公及人员培训需求。 现要求根据项目整体情况,进行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工作,主要为申请人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及相关资料到现场进行踏勘、调研,辨识与分析建设项目、生产经营活动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危险因素进行职业病评价等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应对本项目目前阶段存在的不足,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等方面,综合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的相关组织、评审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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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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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3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询价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至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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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询价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询价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内容参与本项目询价工作,具体询价流程详见询价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徐增伟 | |||||||||||||||||||||||||
联系人电话:13263205931 | |||||||||||||||||||||||||
联系人电子邮箱:jkgccgjyb6@163.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每份报名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涉及多页的须加盖首页章及骑缝章,并上传扫描件(PDF格式)。 3.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将不具备后续参与项目资格。 4.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黑名单供应商界定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疑联系渠道。 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注:采购人对供应商不良行为有相应管理规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黑名单供应商界定及处理措施》,请各参与供应商仔细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