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人机部件采购(招标编号:GKHK-XF24H186)招标人为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人机部件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无人机部件采购,2台。产品需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交货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试飞院院内。
2.3交货周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付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证明,提供不少于3份合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其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查询截图则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其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查询截图则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若资信证明中写明“复印无效”,则必须附原件)。
3.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合法授权证明,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8月 28 日18 时 00 分至2024年 09 月 04 日 16 时 00分登陆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www.eavic.com/rest/index)进行注册后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并办理CA数字证书。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打入下列指定账户(须由投标人对公账户打入)。支付成功后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公司名称: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户: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5175066250084
联 系 人:李成武
电 话:029-89582236
用途或摘要栏填写:(项目名称)标书款
4.3 投标人必须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详见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9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中国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专区(http://www.eavic.com/rest/index)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如传至中国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的加密的开标记录表、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与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5.2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西安市阎良区中飞格兰云天酒店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5.4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相关监督部门。
8.联系方式
招标方: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人民路
联系人:赵江敏
电话: 1535364093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悦熙广场 1 号楼 21 层 2103 室
联 系 人:李成武、刘宁宁
电 话:029-89582236
电子邮件:gkjy223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