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下的相关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招标编号:JSYZCG-20240830
2、招标内容:
2.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为:根据企业经营管理需要,拟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主要负责为市分公司在企业管理、市场竞争、营销战略方面的运营和策划提供法律帮助;协助甲方草拟、审查合同、章程、协议等法律事务文书;在法制宣传和教育上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参与项目谈判、法律论证等非诉讼事项:优先代理公司参加诉讼、非诉讼或仲裁活动,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2.2、项目预算:8万元(含税)。
2.3、采购期限:1年。
2.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5、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承诺能够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人须提供首席法律顾问名单且承诺首席法律顾问专职负责本项目法律顾问服务的一切相关工作,不得随意变更人员,不得使用从业经验不足5年的服务人员。(提供首席法律顾问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截至本项目开标之日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0)2021年9月1日至今,律师事务所及其参与本次投标的团队执业律师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
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30日-2024年09月06日17:30前,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
5.2、购买/发放招标文件地点:线上;
5.3、投标人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及第5.6条资料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dzb11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5.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需其他发票,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前告知。)
5.5、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评审时间):2024年09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文汇西路209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办公楼202室;
6.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6.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
7.1、开标将于投标文件递交后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投标人在开标当日递交的投标文件。
7.2、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3、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4、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参与开标。
8、供应商后期管理:
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7室
邮编:210009
邮箱:tdzb1106@163.com
项目联系人:杨工,15651887762
购买/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及电话:曹榕,025-83408513
开票及保证金事宜联系人:陈璐,025-83631422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账 号:76580188005860461
附: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1、投标单位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 号:
单位名称:
日 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