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9月2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委托,对29类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炼油站用35kV干式电力变压器所需35kV干式电力变压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40821-2915-9856-B1 2.项目内容:29类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炼油站用35kV干式电力变压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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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干式变压器\SCB14-630 35/0.4 ±2×2.5% Dyn11 6% | 2.00 | 台 | 包1-35kV干式电力变压器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参加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7 母公司投标的、标的物是其某一子公司生产的,除提供母公司自身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提供生产标的物的子公司的产品资质材料;且中标后标的物必须在该子公司生产制造。投标人需提供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的标的物产地承诺文件。 3.1.8 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如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 AA-级及以上,可不用提供上述文件。 3.1.9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截至本次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如2024年8月1日招标公告首次发布,则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至2024年7月31日)内35kV干式电力变压器,容量大于等于630kVA的至少2台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及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联系人及电话、产品投用时间等信息。 3.1.10 投标人须提供35kV,容量不低于630kVA的干式变压器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且满足下列要求:(1)型式试验报告中的内容有型式试验和例行试验,型式试验主要包括温升试验、绝缘型式试验,例行试验内容主要包括绕组电阻测量、电压比测量、连接组标号检查、空载电流和空载电流测量、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2)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内容、组成部分须齐全、完整。(3)报告须由下列国家级变压器检测机构(其中一家即可)出具: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18号)国家变压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北段18号或高新区唐兴路7号)国家高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前珠路5号)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院(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43号)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或同等检测机构。 3.1.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策略》、《数字化交付总体实施方案》、《数字化交付智能P&ID应用规定》、《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定》等文件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 3.1.12 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和▲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累计不满足5项否决。 3.1.1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或联合体投标。 3.1.14 投标人应参照《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2020)标准的2级能效标准,提出本产品的能效指标推荐值,并在产品出厂前邀请招标方派代表见证能效检测试验。 3.1.15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产品的设计图纸,图纸应分为本体和外壳两部分,标注有本体重量(不得大于2800kg)、本体基础轨距及基础埋件要求、外壳重量(不得大于550kg)、外壳长度和宽度。 同时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承诺函,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上述图纸与拟供货产品一致,图纸可直接用于项目后续土建结构设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8月22日 17:30至2024年9月8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sinopec.com)。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9月13日 09:00前与付依丹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孙军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中心。 一、咨询方式:1.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和模拟解密等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平台客服400-819-8786。2.业务问题请首先详询付依丹(18242313013 / wzfuyd@sinopec.com),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3.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周金良(0759-3609636,wzzhoujinl@sinopec.com)。4.如以上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请拨打固定咨询电话:李洁莹(0759-3609516)。 二、投标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手机短信或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2.投标保证金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能混淆)。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须重新支付(注意:支付账号与之前不同)。 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wzfuyd@sinopec.com),并在招标平台反馈不参加投标,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招标评审中将有所体现。本条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必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3.投标截止时间后,请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建议开标后15分钟内完成解密,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开标后半小时之内)。 五、本项目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且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商务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1.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均以平台发布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领取和查看相关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4. 特别说明: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5. 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评标委员会要对异常报价进行详细分析并形成决议,必要时应要求相关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对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予以否决。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7.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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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付依丹 | ||||||||
电 话: | 18242313013 | ||||||||
电 子 邮 件: | wzfuyd@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孙军 | ||||||||
电 话: | 020-62120855 | ||||||||
电 子 邮 件: | sunjun.gzsh@sinopec.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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