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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07地块永电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03     浏览:0    

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07地块永电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07地块永电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019-410173-70-03-0342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超宏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07地块永电工程。

2.2 招标编号:HKG-JS-202409182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E13-07地块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荆州路与鄱阳湖路交叉口。E13-07地块总建筑面积107468.25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296.27m²,地下建筑面积33171.98m²。

2.4 招标范围:

(1)外网部分

从E13-09地块箱式开闭所出线至E13-07地块新建居民生活中心配、新建公共及商业专用配部分的电缆敷设及电源接驳,新建电力排管、新建电力井砌筑等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

(2)居民用电部分

居民配、公共及商业专用配内配电装置、配电变压器、电气二次部分、配电室内、外部通讯及高低压桥架(配电室外墙以外桥架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等图纸所示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

居民配、公共及商业专用配内接地系统安装、设备槽钢基础施工(不含混凝土面层)、绝缘胶板敷设、设备线路、维修工具配备、警示标牌(线)悬挂;配电室内通风、照明和插座的采购、安装、调试,不包括配电用房土建部分。

自居民生活配出线至一户一表(含电表箱体的采购、安装,分户电表及采集设备(不含电表及采集设备供货)的安装)部分的电缆敷设及电源接驳。

(3)其他

负责协调所有内外部关系、配电工程的系统调试、高低压检测、电力报装手续的办理、组织交工验收,直至通电运行,费用自理。

负责供配电工程资料的整理移交,送电手续的办理。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确保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并通电。

2.7 质保期:2年。

2.8 工期要求:自甲方通知之日起80日历天。

2.9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国家能源部门(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5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及日期,未手写签名及日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3.2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格式以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4其他要求: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5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1.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4日09时00分至2024年9月17日17时0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附在投标文件中,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由于相关资料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超宏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荆州路与规划领事馆南三路交叉口

联系人:朱先生、王先生

电话:0371-56567594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月晓、于留洋

电话:0371-55131206、0371-86688491(转615)

邮箱:hxzx04@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86199628

 

202409031420420139114482544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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