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信息化基础建设项目北斗规模应用终端产品(定位导航类)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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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信息化基础建设项目北斗规模应用终端产品(定位导航类)框架协议招标(WZ20240925-3433-10457-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和数字化管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斗规模应用终端产品(定位导航类)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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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视频产品 | 100.00 | 套 | 包1-定位导航类 | ||||
2 | 无线接收设备 | 2.00 | 台 | 包1-定位导航类 | ||||
3 | 无线接收设备 | 500.00 | 套 | 包1-定位导航类 | ||||
4 | 无线接收设备 | 600.00 | 套 | 包1-定位导航类 | ||||
5 | 无线接收设备 | 600.00 | 套 | 包1-定位导航类 | ||||
6 | 无线接收设备 | 2000.00 | 套 | 包1-定位导航类 | ||||
7 | 无线接收设备 | 5000.00 | 套 | 包1-定位导航类 | ||||
8 | 无线接收设备 | 1000.00 | 台 | 包1-定位导航类 | ||||
9 | 无线接收设备 | 500.00 | 台 | 包1-定位导航类 | ||||
10 | 无线接收设备 | 6000.00 | 台 | 包1-定位导航类 | ||||
11 | 其他无线电通信设备 | 50.00 | 套 | 包1-定位导航类 | ||||
12 | 其他无线电通信设备 | 30.00 | 套 | 包1-定位导航类 | ||||
13 | 无线接收设备 | 50.00 | 套 | 包1-定位导航类 | ||||
14 | 无线接收设备 | 5000.00 | 套 | 包1-定位导航类 | ||||
15 | 其他计算机网络设备及配件 | 700.00 | 套 | 包1-定位导航类 | ||||
16 | 其他计算机网络设备及配件 | 500.00 | 套 | 包1-定位导航类 | ||||
17 | 其他计算机网络设备及配件 | 300.00 | 套 | 包1-定位导航类 | ||||
18 | 移动通信设备 | 4500.00 | 只 | 包1-定位导航类 | ||||
19 | 其他无线电通信设备 | 15000.00 | 套 | 包1-定位导航类 | ||||
20 | 其他无线电通信设备 | 2000.00 | 套 | 包1-定位导航类 | ||||
21 | 其他无线电通信设备 | 10000.00 | 套 | 包1-定位导航类 | ||||
22 | 其他无线电通信设备 | 1500.00 | 套 | 包1-定位导航类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企业合法经营: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自招标截止日前36个月)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1.7 质量责任情况: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自招标截止日前36个月)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1.8 厂商类型:投标人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允许贴牌)和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产品制造商和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投标人母子公司或总分公司资质可互认,并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同一产品制造商集团内部仅限一家授权投标主体) 3.1.9 生产能力:投标人必须能够按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提供所有项产品,不能缺项;投标人必须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的※项要求。 3.1.10 供货业绩: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截止日前36个月)的所投标同类产品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厂商提供近三年内的该类产品完整销售记录清单,至少包括用户名称、合同名称、设备名称、合同金额、用户联系方式。同时,提供以上清单中的3份代表性合同首页及签字页)。 3.1.11 复核测试:投标人承诺准时参加开标后由招标人组织的产品功能、性能复核性测试,并提供承诺书(测试将于宣布中标候选人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试结果如未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与投标文件不符,则取消中标资格)。 3.1.12 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近三年内(自招标截止日前36个月)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1.13 偏离响应情况:澄清后技术和商务偏差情况,单配置超过允许最大偏差4项时,视为否决。 3.1.14 产品要求:所有产品不可缺项,且澄清后投标产品指标项必须满足标书要求。 3.1.15 安全审查:参与投标终端产品未使用美光芯片,并提供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3.1.16 承诺函:投标人须对资格条件要求中第4-7项、11、12、14、15、18项要求的承诺函,及《其他》中的附件8-10承诺函进行应答。 3.1.17 说明:1.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数量为根据往年使用情况和采购数量进行的预估,交货期和交货地点以实际订单为准。 2.所有承诺书均须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3.关于投标人的投标说明: 1)投标人是总公司,可以借用子(分)公司的资质参与投标; 2)投标人是子(分)公司,可以借用总公司的资质进行投标,但必须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总公司和子(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标段的投标。 3.1.18 企业运行状况良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提供2021年-2023年的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停产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清算、破产程序,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9 防爆证书:有防爆要求的产品,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防爆证书。 3.1.2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4日 8:00时至2024年9月10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4日0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09:3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9月24日09:3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9月14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一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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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和数字化管理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重庆招标中心 | |||||
地 址: | 北京 | 地 址: | 重庆 | |||||
邮 编: | 100000 | 邮 编: | 410000 | |||||
联 系 人: | 黄喆磊 | 联 系 人: | 李辉 | |||||
电 话: | 59966801 | 电 话: | 023-88930280 | |||||
电子邮件: | huangzl@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huili@sinopec.com | |||||
2024年9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