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病理科玻片柜、蜡块柜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4-268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病理科玻片柜、蜡块柜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简要技术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病理科玻片柜、蜡块柜采购安装项目 |
1批 |
否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245000 |
2400 |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蜡块柜整体选材为冷轧钢板,板材厚度≥1.2mm,表面静电粉末喷塑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即全部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谈判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具体详见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方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须办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手续:(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www.fjzxzb.com/newshow.aspx?NewsID=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hixin04@126.com)(或传真)。未办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区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区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谈判响应声明 |
详见谈判响应声明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9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②.特定资格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即全部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谈判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2、获取采购文件、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新权路29号
联系方式:陈维斌、0591-86218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联系方式:丁双双、廖丽松、张博艺、陈长生、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双双、廖丽松、张博艺、陈长生
电 话: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