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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股份培训部7号楼装修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项目再次公告

   日期:2024-09-05     浏览:0    
关于国航股份培训部7号楼装修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项目再次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股份培训部7号楼装修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股份培训部7号楼装修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CAD-A-202412561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路5号(国航大学内)
(五)项目需求:

本项目涉及培训部职教楼、电教楼及阶梯教室三个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约6808m²,檐高14.85米,地上4层,局部为一层(阶梯教室)和二层(电教室)。楼宇现状存在建筑屋面、外墙及外窗等局部雨水渗漏破损,室内给排水管道老旧、锈蚀渗漏,室内装饰面层老化破损,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落后等问题,后续针对上述问题进行逐项修缮,装修完成后满足航卫中心未来空勤人员体检、门诊接诊、日常办公及人员培训需求。     现要求根据项目整体情况,进行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工作,主要为申请人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及相关资料到现场进行踏勘、调研,辨识与分析建设项目、生产经营活动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危险因素进行职业病评价等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应对本项目目前阶段存在的不足,从组织管理、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卫生保健、应急救援等方面,综合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的相关组织、评审等相关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2021年8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个从事过职业(病)卫生评价或防护方面的相关业绩。
(六)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八)采购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该采购项目的申请;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申请。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1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询价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至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申请人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近三年(2023年、2022年、2021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9.具有近三个月(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0.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11.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合同主体、金额、期限、订立时间、服务内容等)、中标通知书(如有)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询价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询价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内容参与本项目询价工作,具体询价流程详见询价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增伟
联系人电话:13263205931
联系人电子邮箱:jkgccgjyb6@163.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每份报名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涉及多页的须加盖首页章及骑缝章,并上传扫描件(PDF格式)。 3.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将不具备后续参与项目资格。 4.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黑名单供应商界定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疑联系渠道。 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注:采购人对供应商不良行为有相应管理规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黑名单供应商界定及处理措施》,请各参与供应商仔细阅读。

编辑:airchina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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