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国盛公司车辆租赁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联国盛公司车辆租赁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中联国盛公司车辆租赁项目
项目概况
因中联国盛公司业务的需求,急需寻找一家集车辆管理、车辆租赁、司机驾驶服务、车辆日常消耗等一站式服务的公司,来满足公司发展中的生产用车,保障生产作业的有序进行。
项目所在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孔德培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联国盛公司车辆租赁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4-GSCLZL-FW-68/01
发标日期
2024年09月05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12个月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租赁丰田普拉多2辆(长期租赁1辆,临时用车1辆),提供车辆管理、车辆租赁、司机驾驶服务、车辆日常消耗等服务。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3.2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汽车租赁备案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车辆租赁服务验收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或结算)金额不低于15万人民币。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服务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项目名称、主要服务内容、服务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以上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4人员设备要求: (1)车辆要求:普拉多2辆;车型:2019款(及以来)丰田霸道国六版;品牌要求:丰田;配置:排量3.5L及以上,带天窗、车身颜色白色、皮座椅、汽油款;驱动形式:四驱;车型必须符合国家国六排放标准的要求,车辆需为乌鲁木齐当地牌照;行驶里程不得超过6万公里,要求行驶证上车辆所有人与投标人一致,并提供材料包括行驶证、年度检验证明、保险证明等。 (2)人员要求:司机2名及以上,驾龄3年以上,年龄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文件证明复印件,并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和体检报告。 3.5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国盛新能源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写字楼2B栋 |
联 系 人:孔德培 |
电子邮箱:ex_kongdp@cnooc.com.cn |
邮 编:830017 |
联系电话:03512416698 |
异议受理人:孔德培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351-2416698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qiaoyp@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乔亚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