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ZHLNG-CA-TS-WPS-ITB-DT-2024-014
珠海LNG2024-2027年能源管理体系评审
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ZHLNG-CA-TS-WPS-ITB-DT-2024-014/01 | 珠海LNG2024-2027年能源管理体系评审(重新招标) | 公开招标 |
公告信息
珠海LNG2024-2027年能源管理体系评审(重新招标)
36个月
为确保珠海LNG能源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持续改进和提高。根据国家认监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公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20号)要求及《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修订)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认证机构应当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监督”的相关规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故需要在“能源认证”3年有效期内,每年度完成能源管理体系的年度监督审核服务工作,以确保证书的有效性。珠海LNG能源管理体系于2021年11月完成再认证审核取得认证证书,2021年12月颁发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于2022年和2023年分别完成两次年度监督审核服务,本次证书有效期为3年,2024年需要开展换证再认证审核,完成认证审核后证书3年有效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审核,故2025年、2026年均需分别开展一次年度监督审核工作,每次监督审核结束后,认证机构将在证书上加贴合格标签,证书方能继续有效。
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石化仓储专区环港西路105号珠海LNG接收站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营业执照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2.资质要求:应答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书(含附件)。应答文件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财务状况: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至少包括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如下服务业绩(以下a、b两类满足其一即可):
a、能源管理体系年度监督审核服务;
b、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服务。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人与应答人签字的服务验收合格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人与应答人签字的服务合格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5.人员要求:
(1)审核组长:至少具有1名审核组长,须具备CCAA注册审核员资格;
(2)审核员:至少具有1名审核员,须具备CCAA注册实习审核员或审核员资格。
应答文件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2.资质要求:应答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书(含附件)。应答文件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财务状况: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至少包括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如下服务业绩(以下a、b两类满足其一即可):
a、能源管理体系年度监督审核服务;
b、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服务。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人与应答人签字的服务验收合格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人与应答人签字的服务合格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5.人员要求:
(1)审核组长:至少具有1名审核组长,须具备CCAA注册审核员资格;
(2)审核员:至少具有1名审核员,须具备CCAA注册实习审核员或审核员资格。
应答文件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否
2024-09-10 到 2024-09-18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0.0元
2024-09-25 09:3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4-09-25 09:3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1、本采办项目属非法定招标,此次采办方式为公开询价而非公开招标。由于系统缺乏相应模板原因,公开询价公告中仍借用公开招标模板,所有内容请以下载的“公开询价文件”内容为准。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应答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询价文件(如有采购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方式
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313号恒和中心1栋14-16层
王学良
wangxl157@cnooc.com.cn
519000
0756-6189022
钟海
0756-6189019
张清
010-84527523
zhangqing@cnooc.com.cn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