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水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井街道北环路(锦程路-宝安大道)交通整治工程 ,招标人为 中交一公院(深圳)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所属地人民政府,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透水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规模及特征: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西起锦程路,东至宝安大道全长约4.1km。现状道路宽32-67m,中锦程路-岗头路段为双向6车道,岗头路-宝安大道为双向8车道。招标采购物资为透水混凝土,数量暂定为3735.00m³(C20透水混凝土)、409.00m³(天然露骨料透水混凝土),交货地点为沙井街道北环路(锦程路-宝安大道)的施工现场,供货日期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 透水混凝土材料相关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道路工程设计说明》。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泥制品生产及销售 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注册,必须具备所供货物生产经营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资格证书(指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或者属于强制性认证制度、特殊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和核准制度的货物产品),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2-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投标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投标产品具备由正规单位出具的近三年质量检测报告或质量证明资料。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并有对应的记录;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投标人没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或其它方式骗取合同的不良行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其他相关的权威网站(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信用监管公示平台)的关于其无行政处罚或无失信记录的截图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合格生产厂家或供货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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