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9月18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扬子石化在线氨氮分析仪框架协议-D所需在线氨氮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40826-3809-9347-B1 2.项目内容:(重招)扬子石化在线氨氮分析仪框架协议-D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在线分析仪 | 1.00 | 批 | 包1-包1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的各报价必须具备合理性。报价应与产品结构复杂程度、规格大小、材质等相匹配,必须遵循同系列型号规格大的报价不应低于规格小的报价,结构复杂的报价不应低于结构简单的报价,材质高的不应低于材质低的报价,压力等级高的不应低于压力等级低的报价等基本原则。否则将被废标。 3.1.7 提供近三年内(2021-2023)在石油化工装置或类似工况不低于10台氨氮在线分析仪的使用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签字版技术协议,可隐去价格。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包括用户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合同号、联系人员、联系方式及投用时间。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提供不完整、不清晰、有虚假信息或买方无法核实,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3.1.8 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国家及地方质量监督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中国石化官网公布的有关结果为准。 投标人应提供连续最近三年(2021年-2023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连续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否决。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9 此次投标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发货前提供最终产品的制造工厂所在国国家商会出县的原产地证书,并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项目的该产品的原产地证书复印件。提供网站地址,相关设备规格技术指标信息可公开上网查询,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3.1.10 所投氨氮在线分析仪产品型号必须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检测报告,且应在有效期内。 3.1.11 提供的氨氮在线分析仪测量范围不小于0.02-500mg/L,量程上限可根据现场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自行设定。 3.1.12 测量原理:氨氮在线分析仪必须采用水杨酸法,且必须满足《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101-2019、HJ35X-2019》。 3.1.13 氨氮在线分析仪至少要有1路输出4~20mA标准模拟信和1路RS485(Modbus RTU协议)信号。机箱采用耐腐蚀设计,即使在恶劣工况也能长期使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3.1.14 氨氮在线分析仪需具备标样核查及废液分离功能,符合最新环境标准要求;氨氮在线分析仪表应有自清洗功能及相应设备,满足仪表自身正常平稳运行。 3.1.15 氨氮在线分析仪可现场LCD显示分析结果及相关参数,同时可以手动或自动定期校正,校正周期可调。分析仪必须支持中文操作界面,历史数据显示界面。具备基本参数监测数据自动存储。 3.1.16 投标产品重复性:≤1.5%,量程漂移:低浓度≤0.015mg/L,高浓度≤1%,示值误差:满足HJ/T101-2019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中示值误差要求。以上性能指标,以环境保护部环保监督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报告数据为准。 3.1.17 氨氮在线分析仪必须具备自动校准、自动清洗功能 ;必须具有系统预诊断技术,提供预防性维护提醒,降低停机风险;试剂常温保存及使用,厂家需出具承诺函。 3.1.18 投入使用后,产品性能与技术要求存在偏离的、承诺项或样本说明与实际不匹配的,或自调试开始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调试工作的,均须无条件接受业主全部合同退货要求,退还全部合同货款,纳入不诚信记录并报中国石化总部进行取消或暂停交易处罚。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8月11日 8:00至2024年9月23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9月26日 09:00前与郑家明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李秋艳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郑家明 | ||||||||
电 话: | 025-86482039 | ||||||||
电 子 邮 件: | wzzhengjm@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李秋艳 | ||||||||
电 话: | 139-1476-0674 | ||||||||
电 子 邮 件: | liqy.yzsh@sinopec.com |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2024年9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