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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展厅装修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9     浏览:0    

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展厅装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41139)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展厅装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4113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展厅装修项目。

2.2建设地点:大庆市林源工业园区。

2.3建设规模:厂前区办公楼(包括研发培训综合楼、倒班宿舍楼及门卫)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5101.7平方米,其中研发培训综合楼建筑面积 11742.73平方米、倒班宿舍楼建筑面积3273.29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 85.68平方米。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5招标范围:公司办公楼一楼展厅按照初步设计效果图(详见附件1)进行细化设计,且投标方有义务实地踏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施工图、平面效果图、化工装置模型效果图以及工程量清单投标,如踏察过程有遗漏影响投标报价自行承担;装置模型的图片(详见附件2)、布展照片及展板文字内容由甲方提供,乙方有义务对其进行美化设计;展厅入口及党建部分需要两台85英寸以上触摸一体机,其他细分区域为两台65英寸一体机,乙方应根据一体机外形统一进行背景造型设计及制作(海康、大华、宇视或同等品牌);智能党建操作系统及相应配套宣传视频(8个,4K,均在20min以上)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完成;EPC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投标单位应确保全部满足业主需求。

2.6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96.5万元(价款包含设计费、采购费、施工费、培训费及增值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3个金额90万元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否则不予认可(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人员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要求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6其他要求:

3.6.1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均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④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9月19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9月24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0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者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获取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00秒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方法

7.1 投标人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7.2 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7.3 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7.4 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获取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7.5 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

联系人:吕义纲

电 话:0459-671902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慧、李霞

电话:0451-82329250

邮箱:fujiahui1022@126.com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

 

202409131211076128033265915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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