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航局崇阳天城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一期EPC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招标人为中交二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需求项目部为一公司崇阳天城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一期EPC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部工程计量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崇阳天城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一期EPC项目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茅井村。
施工内容:停车场、道路、配套用房、景观平台、露营地、葛仙泉、许愿池、景观设施等
2.2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商品混凝土
招标数量:4449方。
交货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茅井村。
交 货 期:以买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营业范围要求:(以下要求中,打项为同时满足项。)
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
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规定;
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经营范围符合投标项目需要;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其它要求)。
3.1.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
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营业执照包含投标产品的生产范围)。。
3.1.3财务能力要求:(以下要求应同时满足)
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及银行资信;
3.1.4体系认证要求:无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以下要求应同时满足)
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提供近一年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
3.1.6供货业绩要求:
具有近三年供应商品混凝土的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供货业绩至少3份。
3.1.7履约信用要求: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或贸易商参与投标,但同一制造商品牌只允许1家单位参加/制造商或代理商或贸易商参与某个包件的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