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9月21日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国际事业华南有限公司委托,对中科炼化服务标-通勤服务2项所需通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40916A/B-9099-10772-B1 2.项目内容:中科炼化服务标-通勤服务2项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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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各种服务 | 1.00 | 项 | 包-B1-东海岛厂区至湛江市区往返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4年10月7日至2029年10月6日(启用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投标人在招标人所组织招标项目中未发生串标/围标,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招标人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存在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情况,以上全部内容投标人需提供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具有包车客运或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承诺本项目聘任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无失信人员,无犯罪记录,且司机有3年及以上驾驶经历(出具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任何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或者5人及以上轻伤的安全事故)且2021年1月1日以来经营活动中无项目质量投诉事故、不良记录、违法记录、重大法律纠纷和失信执行人记录,所承担项目没有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出具相应的承诺函或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30日内在湛江市设立本地化至少25人以上服务团队,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不得以受让、借用、涂改、盗用、伪造资质证书、图章、图签、签名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串通参与招投标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中间商、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8.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 9.接上条。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10.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首次招标公告发布日具有3年及以上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通勤车服务的相关业绩(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及对应全额发票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1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13.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9月12日 8:00至2024年9月26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sinopec.com)。(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 09:00。 15.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 09:00。 开标地点: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sinopec.com)。。 1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9月27日 09:00前与刘润韬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陆业宇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详见招标方案内容。 19.投标说明:投标说明: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中心。 一、咨询方式:1.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和模拟解密等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平台客服400-819-8786。2.业务问题请首先详询刘润韬(0759-3609026,wzliurt@sinopec.com),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3.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周金良(0759-3609636,wzzhoujinl@sinopec.com)。4.如以上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请拨打固定咨询电话:李洁莹(0759-3609516)。 二、投标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手机短信或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2.投标保证金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能混淆)。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须重新支付(注意:支付账号与之前不同)。 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wzliurt@sinopec.com),并在招标平台反馈不参加投标,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招标评审中将有所体现。本条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必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3.投标截止时间后,请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建议开标后15分钟内完成解密,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开标后半小时之内)。 五、本项目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且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商务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1.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均以平台发布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领取和查看相关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4. 特别说明: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5. 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评标委员会要对异常报价进行详细分析并形成决议,必要时应要求相关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对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予以否决。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20.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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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刘润韬 | ||||||||
电 话: | 0759-3609026 | ||||||||
电 子 邮 件: | wzliurt@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陆业宇 | ||||||||
电 话: | 18826685977 | ||||||||
电 子 邮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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