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询价条件:
我单位承建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SG03标段项目,本项目业主资金来源已落实。目前项目桩基工程钢护筒加工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现对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SG03标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钢护筒加工进行询价,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
2、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长春市九台区城子街泡子沿屯北侧,路线向东北,经上河湾镇西设上河湾互通立交与S303连接,路线继续向东北,经朝阳乡西设朝阳互通与S302连接,后跨越松花江,止于德惠市松花江东岸,跨越2个行政区(九台区、德惠市),起讫桩号:K66+500~K103+256,线路全长:36.756km(九台区区域24.6km,德惠市区域12.1km),其中桥梁:7784.5m/60座,路基:30.311km,路基占比:82.5%。主要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环保绿化、机电预埋管线及基础等工程;桥梁工程包含主线桥、互通匝道桥、通道和天桥(其中主线桥梁6.445km/43座),其中朝阳松花江特大桥2081m(主跨为90+160+90m矮塔斜拉桥)、大桥3355m/15座、中桥2075.5m/31座、小桥273m/13座;涵洞78道;路基挖方506.25万方、填方412.82万方;服务区1处(青山服务区)、互通式立交2处(上河湾互通、朝阳互通)。本项目设置4个钢筋加工中心和3个砼拌合站,合同有效工期35个月(1056天),预计开竣工日期:2023 年12月10日~2026年10月31日。
3、需求物资名称、数量及规格:
序号 | 物资名称 | 材质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招标人 | 预计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钢护筒 | Q235B | 16mm、20mm厚,定尺加工 | 吨 | 680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项目施工SG03标段项目经理部 | 2024.10.1 | 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朝阳乡中交二公局长榆高速SG03标项目指定施工地点 | 理计验收 |
2 | 合计 | 吨 | 680 |
注:3.1钢护筒加工所需钢板由甲方统一采购提供至乙方加工厂,乙方负责钢板卸车工作。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钢护筒加工数量,中标人不得以数量调整为由向买方申请任何补偿。以上列表中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钢护筒加工数量以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理论数量为准,每个钢护筒两端应加焊内十字撑材料由乙方提供,成品钢护筒由乙方自行装车运输至甲方指定施工地点。
3.2钢护筒加工尺寸及要求详见附件1:《钢护筒图纸》,受地质影响后续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将进行钢护筒跟进接长作业(钢护筒超设计长度),需临时增加短节钢护筒加工,乙方应充分考虑短节钢护筒加工及运输成本增加风险,甲方不进行任何补偿。
4、质量标准:
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普通流体输送管道用埋弧焊钢管》SY/T5037-2018规定、甲方工程设计图纸要求,成品应符合SY/T5037-2023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5-2020)的要求,同时满足中交二公局长榆高速SG03标段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产品质量提出的要求。
5、结算单价说明:
结算单价为含税单价执行固定价(合同执行期间不做任何调整),单价包含原材料进场卸车、钢护筒加工费、场内外转运费、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车费、保管费、运输费、加工和供应过程中的安全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6.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车间不小于5000平方米,生产商必须拥有3条以上专业加工钢护筒生产线,且具备本项目招标物资供应需求产能,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验检测的仪器设施,须提供有效期内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合格验证报告(或外检报告);项目组织人员对生产厂商进行实地考察加工过程中安排专人驻厂监督;生产商须提前加工10根钢护筒存放车间厂房,以备检测验收,并按照项目供货通知及时发货;
6.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本项目需全额垫资3个月以上;
7、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