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高速公路建设PPP项目已经批准建设。现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高速公路建设PPP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报批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高速公路建设PPP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报批咨询服务。
2.2项目所在地:临沧市永德县。
2.3建设单位名称: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4项目规模: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筒)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03.496公里,批复概算总投资180.55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46.47亿元。云南建投一总包承担建筑安装工程费58%的施工比例任务,建筑安装工程费约84.59亿元,桥隧比77.19%(双幅计),土建部分施工桩号为全幅:左幅ZK49+176.5一ZK78+930,右幅K49+176.5一K78+910;左幅K83+935-K105+907.183,右幅K83+890-K105+907.183,主线里程:51.755km,永德连接线里程:16.44km。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5.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4)要求。本工程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批复为:180.55亿元,其中建筑装工程费为146.47亿元,占批复概算总投资的81.13%。
2.5招标范围:永德(链子桥)至耿马(勐简)高速公路建设PPP项目全线一分部、二分部、三分部、四分部、五分部、六分部、七分部、八分部、九分部、十分部、路面分部、临电分部施工标段内涉及的所有临时使用林地咨询服务,共计21批次4500亩。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本次招标规模约19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7服务期限:双方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临时使用林地相关手续服务结束。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乙级及以上。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2项使用林地咨询或使用林地报批或使用林地报告编制服务工作,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近期社保证明材料。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且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403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要求真实有效):(1)购买人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 每家报名费6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评标3厅。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评标3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http://www.ynzbw.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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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路188号 |
地 址: |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
联 系 人: |
王工 |
联 系 人: |
杜文涛、张琳 |
电 话: |
15925238459 |
电 话: |
0871-65321740 |
传 真: |
0871-67453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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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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