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弥勒市东风片区乡村振兴项目已由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备案号[项目码]:2311-532504-04-05-260024)。项目招标人为弥勒农旅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构成,招标代理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外供水设备及配套系统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弥勒市东风片区乡村振兴项目室外供水设备及配套系统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编号:E53A00424001212 )
2.2 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东风农场管理局长塘子水库周边。
2.3 项目概况:弥勒市东风片区乡村振兴项目室外供水设备及配套系统安装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农业灌溉水利管网工程;工程估算2688.14万元。
2.4 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室外供水设备及配套系统安装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农业灌溉水利管网工程等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供水设计,包括外部灌溉景观用水水源供水、农业水利工程、园区、果园和农业景观灌溉管道、沟渠、水窖、泵房等)、施工阶段配合及其他发包人要求的工作;
(2)工程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包含但不限于室外供水设备及配套系统安装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农业灌溉水利管网工程等。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32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等,成果文件应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保证设计质量,对提供的所有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终身质量责任。
2.6.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节水灌溉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等符合国家相关最新规定及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2.8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已到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3.2.1施工资质:(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若2023年已完成财务报表的,提供2021/2022/2023三年的财务报表,若2023年未完成财务报表的,提供2020/2021/2022三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新成立企业此条不作否决投标条款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2)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
3.5(1)施工业绩要求:施工单位2021年0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指能体现项目金额的合同。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业绩,此条不作否决投标条款。(2)设计业绩:设计单位近三年内(2021年0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3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指体现设计费金额的合同。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业绩,此条不作否决投标条款。
3.6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
3.7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专业)(2)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和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
3.8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同时具备(1)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2)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证书和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
3.9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8款“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3.10投标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由施工单位提供)。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2)联合体投标人资质以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9日00:00 时至2024年08月15日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系统上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注: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获取招标文件应该在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30日08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30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后,还须按以下要求使用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的数字证书(CA)在开标时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进行解密。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地区为红河州,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2)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农旅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华东
联系电话: 0873-629209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陈乙嘉、周芸帆
电 话:0871-65341371、13708776411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 号:2502 0160 0902 4543 511
联系人: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873-6127077
编辑:yz.ynz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