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供应商名称
标的
标包
否决投标原因
1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出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咨询服务
【1-1】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025年出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咨询服务
投标人未提供分项报价表,符合评审办法第2条第5点“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2
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出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咨询服务
【1-1】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025年出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咨询服务
投标人提供的分项报价表中报价小于最高限价的85%且未附成本分析报告,符合评审办法第4条第4.1.1.4“分项报价小于对应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最大下浮值(如有),且未附成本分析报告的。(详见:报价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3
广东岭南智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出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咨询服务
【1-1】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025年出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咨询服务
投标人未提供分项报价表,符合评审办法第2条第5点“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
联系邮箱/传真
联系电话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投诉人名称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联系邮箱/传真
联系电话
投诉对象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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