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石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一期-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XZCZB2023-GK-113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本雷石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一期(招标项目编号:SXZCZB2023-GK-113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北雷石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新建停车场充电桩配套项目,高新区2个站点,长安区2个站点,西咸新区3个站点; 拟建235根120KW双向支流充电桩,14台2000KVA变压器,配电线电缆及监控设施为现有车位提供服务。 。 招标内容与范围:规模:新建停车场充电桩配套项目,高新区2个站点,长安区2个站点,西咸新区3个站点; 拟建235根120KW双向支流充电桩,14台2000KVA变压器,配电线电缆及监控设施为现有车位提供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方案设计深化、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报审等; 2)本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3)本项目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的施工; 4)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5)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含消防验收)工作。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招标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雷石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雷石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一期:
1.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2.1、2.2和2.3的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和承试类】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上述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电子证需提供在使用期限内的电子证照); 3.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 3.1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5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 年5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6拟派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4.投标人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起始年度至今的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成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js.shaanxi.gov.cn/)”可查询,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文件须附网站信息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外地企业需按照陕西省住建厅要求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 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满足资质要求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若为独立投标人则满足全部资质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确认投标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联合体各方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奖项均可做为该联合体的业绩、奖项: (7)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12月04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4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4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 21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湖北雷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东方濠璟商务大厦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188172195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至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 联系人:刘瑞琦、倪沛 电话:029-88219779 电子邮件:SXZCXMGLJT@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311271736158087005894704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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