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电力接入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SX20246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 一、招标条件 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0595022),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批发〔2021〕12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晋交审批发〔2021〕119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晋交审批发〔2022〕286号)批准,项目资本金来源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和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筹措,其余资金通过发行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解决。 山西交控汾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共同委托山西交控汾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实施本项目的招标工作。招标工作完成后,中标人将与山西交控汾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共同订立合同。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电力接入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全线路段设房建场站9处:包括孝义西收费站、下堡收费站、交口服务区两处、桃红坡收费站、桃红坡养护工区、交口东收费站隧道管理站、交口东养护工区、石楼东收费站。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供电方案、供电手续的办理、箱变基础制作、箱变设备采购、箱变安装、调试、试验、线路立杆、架线及杆上设备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45日历天内完成房建工程电力接入施工、预装式变电站供货、安装及9处站区供电手续办理。 2.4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的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承装(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指签订合同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需承诺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需承诺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专职安全员(1名),持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在电力行业和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未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 3.6投标人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未发生重大违约问题。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4日20时00分至2024年9月30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4.2获取方法:凡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且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jt2.jcebid.com,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3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 “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4.4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 (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9时00分。 5.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jt2.jcebid.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线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李晓雨 电 话:15035104897 九、其他公告内容 9.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2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尚悦1号 联系方式: 0351-4663030
业务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529号B座 联系方式:0351-7876352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交控汾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西河乡西河北路(飞龙市场对面)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3585589860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阳街天骄科技园8楼808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519103324 1503510489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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