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思存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改迁至工业十路新建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区思存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改迁至工业十路新建工程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3】3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思存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改迁至工业十路新建工程项目监理。 2.2招标编号:HKG-JS-2023174 2.3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区思存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改迁至工业十路新建工程项目,转运站设计规模400t/d(中型Ⅲ类),总建筑面积7409.3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78.39㎡,地下建筑面积333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幢主体站房、1幢配套服务用房、1座初期雨水池以及工艺设备和厂区设施等。主体站房为地下一层、局部地上二层建筑,占地面积为3936.91㎡,建筑面积6150.99㎡;主体站房地下一层主要布置压缩装箱作业区、除尘除臭区、箱体暂存区和转运车坡道等;一层主要布置收集车卸料作业区、变配电间、大件垃圾暂存间和转运车停车库等;二层主要布置中央控制室和生产辅助区。配套服务用房为地上三层建筑,占地面积为409.94㎡,建筑面积1258.40㎡;配套服务用房一层主要布置餐厅、弱电机房、卫生间等;二层主要布置业务用房和休息室,三层主要布置休息室。 2.4招标范围: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等全部工程内容。 2.5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和省市验收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和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10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3.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10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30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6日17时0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地 址:郑州市新郑市航空港区星港路新港办公区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371-60870267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 系 人:王倩倩、李月晓、田亚亚、马哲 电 话:0371-55131206、0371-86688491(转629) 邮 箱:hxzx04@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202311291747520806977753514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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