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正常航班膳宿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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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分公司不正常航班膳宿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不正常航班膳宿服务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CQB-E-202412503 | |||||||||||||||||||||||||
(三)资金来源: | |||||||||||||||||||||||||
(四)项目地点:重庆市 | |||||||||||||||||||||||||
(五)项目需求: | |||||||||||||||||||||||||
1.采购内容: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代理航空公司在重庆机场T3航站楼起降的航班发生不正常时,为航班旅客提供必要的包含酒店住宿、就餐时段供餐、航班动态信息服务等在内的综合航延住宿服务。 2.采购需求: (1)本项目需采购包括三星级以上或同等档次(指该酒店的设施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中对应星级酒店的评定要求)酒店,为需入住宾馆、酒店的航班旅客提供住宿房间,以单人大床房为主,标准间为辅,在用餐时间段提供早、中、晚餐服务,必要时提供夜宵服务。 (2)在经双方协调的情况下,部分旅客的车辆接送由供应商负责免费接送。每个房间内应配备免费饮用水或烧水壶。残疾旅客房间内应具备无障碍设施。 (3)按供应商相应的质量标准提供关联服务,保证入住客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减少或杜绝客人投诉,保障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 (4)婴儿旅客不得单独安排房间,需与同行人同住;12 岁(含)以下儿童原则上不安排单间。 (5)酒店位置原则上距离江北国际机场T3航站楼40分钟车程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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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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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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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重庆分公司 | |||||||||||||||||||||||||
联系人:黄滟婕 | |||||||||||||||||||||||||
联系人电话:023-67838562 | |||||||||||||||||||||||||
联系人电子邮箱:ca67824164@163.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填写并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模板请见附件1。 (二)本项目报名提供行业资质材料至少应包括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请投标人认真阅读附件2《“不良行为供应商”的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参与本项目的各项采购活动。 (四)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五)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