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高温高压岩心渗流实验装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高温高压岩心渗流实验装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高温高压岩心渗流实验装置
项目概况
近年来,海南有限分公司围绕海油勘探工作要力争发现大油田、大气田,积极扩展新区新领域的目标,中海油实验中心立足于满足勘探开发的实验需要,需要除了在科研、基础管理等方面不断开拓,还需要不断增强自身分析化验的水平与能力,积极夯实实验室发展的基础,以满足不断增加的实验检测业务量。高温高压岩心渗流实验装置可开展高温高压长/短岩心驱替实验研究等业务,岩心渗流实验分析数据是油气田勘探开发方案编制、生产调整、提高采收率研究等不可缺少的内容,目前海南还没有高温高压岩心渗流实验装置,无法及时满足有限海南分公司勘探开发生产需求。
项目所在地
海南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高温高压岩心渗流实验装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7361/01
发标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主要技术规格
高温高压岩心渗流实验装置购置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全部交货。
交货数量
1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进行信息公开):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已完成供货的勘探开发实验设备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销售合同复印件和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 A、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合同供货内容及到货验收材料。B、到货验收材料可体现为到货验收单(具有签字或盖章)或结算清单或提供与该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订单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3.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时按附件格式提供《制造商承诺书》。供应商应根据《制造商承诺书》所选类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选择一类提供即可),逐页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制造商:传统型制造商或OEM型制造商或集成型制造商1)传统型制造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或实物照片等): ②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设备证明(需提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或实物照片等):2)OEM型制造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代工协议: ②厂房或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或实物照片等): ③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设备证明(需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或实物照片等): 3)集成型制造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组装或加工设备证明(需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或实物照片等): ②厂房或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或实物照片等)。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湛江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 5 号门 C 区 1 楼 5 号办公室 |
联 系 人:何娜娜 |
电子邮箱:henn@cnooc.com.cn |
邮 编:524057 |
联系电话:07593900012 |
异议受理人:李媛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498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 51 号 |
联 系 人:李媛 |
电子邮箱:liyuan29@cnooc.com.cn |
邮 编:300461 |
联系电话:022665044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