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全标准充电协议测试台架 1套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79-244DFXYDA062
招标项目名称:全标准充电协议测试台架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湖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全标准充电协议测试台架 | 1套 | *5.2适用标准 设备应适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如下列标准有未正式发布的,应适用最新的公开或公示的版本,并在相应标准正式发布后,投标人免费对相应的系统软件进行更新适配。如下述标准法规有所修改,投标人有义务免费对相应的系统软件进行更新并保证系统对标准适用。(期限为5年)(1) GB/T18487.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2) GB/T18487.4电动汽车传导充放电系统第4部分:车辆对外放电要求(征求意见稿)(3) GB/T18487.5-202X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4) GB/T27930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动汽车之间的数字通信协议(5) GB/T27930.2-202X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协议之间的通信协议(6) GB/T34657.2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第2部分:车辆(7) GB/T34658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8) GB/T20234.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9) GB/T20234.2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10) GB/T20234.3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11) GB/T20234.4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4部分:大功率直流充电接口(12) 白皮书电动汽车新一代(ChaoJi/超级)充电技术白皮书(13) DIN70121December2014DigitalCommbetweenEVandDCCharger(14) DIN 70122 -2018 Electromobility-Conformance tests for digital communication between a d.c.EV charging station and an electric vehicle for control of d.c. charging in the Combined Charging System; Text in English, only on CD-ROM(15) ISO15118-1-2019Roadvehicles—Vehicletogridcommunicationinterface—Part1:Generalinformationanduse-casedefinition(16) ISO15118-2-2022 Road vehicles - Vehicle-to-grid communication interface - Part 2: Network and application protocol requirements(17) ISO15118-3-2015Roadvehicles—Vehicletogridcommunicationinterface—Part3:Physicalanddatalinklayerrequirements(18) ISO15118-4-2018 Road vehicles—Vehicle to grid communication interface—Part4: Network and application protocol conformance test(19) ISO15118-5-2018 Road vehicles—Vehicle to grid communication interface—Part5: Physical layer and data link layer conformance test(20) ISO15118-20 Road vehicles - Vehicle to grid communication interface—Part 20: Network and application protocol requirements(21) IEC61851-1_2017Electricvehicleconductivechargingsystem–Part1:Generalrequirements(22) IEC61851-23_2014ElectricvehicleconductivechargingsystemPart23:DCelectricvehiclechargingstation(23) IEC61851-24Published2014Electricvehicleconductivechargingsystem—Part24:Digitalcommunicationbetweenad.c.EVchargingstationandanelectricvehicleforcontrolofd.c.charging(24) IEC62196-3_draftPlugs,socket-outletsandvehiclecouplers-Coductivechargingofelectricvehicles—Part3:Dimensionalcompatibilityandinterchangeabilityrequirementsford.c.anda.c./d.c.pinandtube-typrecontactvehiclecouplers(25) SAEJ1772-2017SAEElectricVehicleandPluginHybridElectricVehicleConductiveChargeCoupler *6.1 可编程双向直流电源:输出功率≥900kW;输出电压范围20~1500V,输出最大电流≥1200A;输出电压精度±0.1%FS,输出电流精度±0.1%FS;电压响应时间≤2ms,电压切换时间≤3ms;电压纹波≤0.15%FS,电流纹波≤0.15%FS;同型号可以通过并联的方式扩大功率;具有RS485/LAN/CAN通讯接口;回馈电网电流失真度≤3%(回馈电网谐波含量:≤3%); *6.2 编程交流电源:6.2.1用于作为测试时的交流输入源,可支持单相/三相交流源输出并模拟各种电网条件;包含能源回收式交流负载,可支持车辆对外放电,模拟交流负载功能;6.2.2电压范围:相电压0~400V连续可调;电压分辨率≤0.1V,电压稳定精度≤0.1%F.S;输出功率:单相模式≥15kVA,三相模式≥45kVA;电流范围:单相模式(均方根值)0~100A,三相模式(均方根值)0~75A(每相);输出电压总谐波<0.5% @50/60Hz;工作效率≥90%;功率因数≥0.96;标配通讯接口包含USB、LAN通讯接口; *7.8测试软件包含非标的测试用例不少于100条,非标测试用例至少包含:电气异常类、输出电压电流异常类、充电桩报文异常、车桩兼容性测试等内容。这些测试案例需要根据实际充电工况数据获取来形成案例库,招标方可进行调用测试。 *8.2本次为交钥匙工程,设备在招标方现场的安装、调试工作全过程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须对试验室安装条件和设施进行现场查验和书面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试验室空间及布局、地基(浇筑前中后)、进出通道、周边环境等,中标方需要对现场安装条件和设施进行改造,以满足设备的安装要求,同时需要负责将下图中的Chroma设备进行搬迁改造。 *8.3相关施工要满足招标方的要求,设备搬迁应当在7天完成,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中标方应严格遵守采购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采购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全程监理。在施工中应当进行围挡,不影响举升机工位和地沟工位的使用。具体图详见技术要求。 *9、计量要求 设备的首次计量由中标方负责,验收时需提供满足要求的第三方计量证书,提供的第三方计量证书为国家法定计量机构的检定证书或具有CNAS认可授权(认可资质需覆盖相应校准能力范围)计量机构的带CNAS认可标识的校准证书,证书的送检单位为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具体表格详见技术要求。备注:以上校准证书结果的判定需满足计量校准相关要求: 若"U">1/3 "|MPE|" ,则当|?|+"U"≤"|MPE|" 时,即判定合格,否则不合格; 若"U"≤1/3 "|MPE|" ,则当|?|≤"|MPE|" 时,即判定合格,否则不合格。 其中: U——校准证书上的不确定度; Δ——校准证书上的示值误差; MPE——最大允许误差。*11.2用户确认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是新的、未被使用过的设备后,投标方开始进行设备安装;*11.15.1交货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设备需要到货开始安装、调试工作;设备试运行且连续无故障1个月后,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后设备进入质保期。*11.15.2质保期限: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11.16.5技术要求中的各项条款均需以现场试验方式进行验证,除有计量要求的参数外,其余验证方法需经用户认可后,由中标方进行验证;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业绩等:
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可以是本次采购设备(测试台架)的制造商,也可以是该制造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作为代理商参与时,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2)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或GB/T19001质量体系认证,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制造商应在中国国内具有专业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信誉。投标时提供国内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过2份传导充电协议(或互操作测试系统)的供货业绩,其中充电测试系统要求功率≥600kW。投标时同时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签订双方名称、签订时间、供货清单等内容)、业绩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复印件(至少包含主要技术指标、供货范围等内容,技术协议中需标记并体现出国标2015+即GB/T27930.2-202X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协议之间的通信协议这一标准和欧美标 DIN 70122这一标准)。(投标人可以提供自己的业绩,也可以提供制造商业绩。)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1.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如出现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情况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进行评审。)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 .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7)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公布在《假冒中央企业名单》的。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10-08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10-15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湖北省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风汽车大道11号东风汽车公司襄阳管理部大楼三楼303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15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10-29 14:3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风汽车大道11号东风汽车公司襄阳管理部大楼十楼开标会议室1006室
开标地点:湖北省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风汽车大道11号东风汽车公司襄阳管理部大楼十楼开标会议室1006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汽车试验场
联系人:梅嫚玲
联系方式:0086-0710-3398797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风汽车大道11号
联系人:朱涛
联系方式:18772213737
7、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行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中行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人民币):570357526746
账号(美元):570357526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