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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航食(东、西厂区)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4-10-09     浏览:0    
关于北京航食(东、西厂区)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项目谈判公告
中翼公司(北京航食)北京航食(东、西厂区)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北京航食(东、西厂区)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AIC-E-202414734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航食(东、西厂区)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项目。

    2)服务地点:顺义区南法信府前街47号、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西路6号。

    3)服务期限:两年,计划开始日期为2025年1月1日。

    4)工作性质: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对北京航食(东、西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及中水系统(仅东区有)进行运行维护管理,将北京航食生产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并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排放标准后进行排放。

    5)承包人资质要求:

      ①承包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②近两年内承接过同等或以上规模污水处理系统(地点在北京区域内)运行管理的业绩。

      ③需提供‘污泥、污渣’消纳地(污泥处理单位)的相关信息。

    6)承包人负责对污水站‘污水处理系统’运行中所产生的所有废弃物(污渣、污泥等)进行清理、清运及无公害消纳。确保对废弃物进行环保、无公害处理并提供与第三方消纳公司的委托合同或证明文件等。如未进行无公害环保处理,其承包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2.采购需求

 (1)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

    1)承包人负责东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中水系统、异味收集排放系统‘及西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操作、设备系统的维修和保养等工作。

    说明:污水处理系统、中水系统、异味收集排放系统、含配电箱柜、控制系统等维护维修所需配件材料,配件材料单件价值小于(含)500元的及人工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且配件材料需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规范,配件材料单件价值大于500元的由甲方负责提供但维护维修人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设备改造及大修除外)。

    2)承包人负责提供两个厂区的污水站‘污水处理系统、中水系统(仅东区有)’运行中所需全部药剂及异味收集处理系统(仅东区有)所需要的物料,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负责对两个厂区的污水站‘污水处理系统、中水系统(仅东区有)’运行中所产生的所有废弃物(污渣、污泥等)进行清理、清运及无公害消纳。确保对废弃物进行环保、无公害处理并提供与第三方消纳公司的委托合同或证明文件等。如未进行无公害环保处理,其承包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4)污水站异味收集经设备(仅东区有)处理完成后,感官应无明显气味。

 (2)系统运行需求:

    1)东、西两个厂区的污水处理系统为‘全年’24小时‘不间断’运行。

    2)东区中水处理系统运行时间约为每年的3月至10月(以实际运行时间为准)。

    3)运维人员配置需满足两个厂区的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的最低要求,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作业人员规范要求,且东区污水处理站需至少为2人24小时驻场,西区暂时不涉及驻场要求,但需满足每日巡检、加药、系统设备维护、维修、保养、记录等各项工作(①驻场人员值班室需由承包方自行提供集装箱式活动房并根据甲方指定位置进行安放。②驻场人员需持有有限空间作业特种操作证件。③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所需的检测设备仪器如硫化氢及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器等和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防护服、工作鞋、呼吸器、便携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等防护措施均由承包方自行提供,并存放于值班室内专用柜内,且在有效期内使用,凡有效期即将到期的‘设备仪器’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将仪器送到专业计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其检测的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确保经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的排放标准。

 (3)污水经污水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的排放标准:

   污水经污水设备处理后应达到国家及北京市环保方面的相关规定,符合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 307—2013)中要求(排放标准如有更新则按相关最新标准要求进行执行)。其中北京航食将重点监控的项目参考如下:

每年1月-12月按此表内容进行水质检测(北京航食负责检测)

序号

成分

排放限值浓度(mg/L)

1

pH值

6.5---9    

2

悬浮物  

≤400  

3

氨氮

≤45

4

化学需氧量  CODCr

≤500   

5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300    

6

总磷

≤8

7

溶解性总固体

≤1600

8

动植物油

≤10

     双方以环保局和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准,相关标准如有更新则按新标准执行。

 (4)进水(原始污水)水质标准:

    由响应单位自行提取污水处理前的污水水样及检测原污水各项指标,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响应方承担。给予响应方检测时间为15日历天,由勘查现场的第二天计起,在此期间对处理前的污水进行抽样频率、检测由运行方自行计划安排。

 (5)进水水质成分:

    1)污水处理系统中污水总进水: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含食品设备、设施清洁时所用的化学清洗剂、消毒剂及与食品加工业等有关的原材料)。

    2)中水处理置换系统的总进水:由污水处理系统总排水端引进。

 (6)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要求

    1)承包人负责运行期间,应保证‘北京航食’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处理工艺执行。承包人必须保证生产污水的达标排放,污水排放不合格的,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2)承包人对设备、设施进行巡检、维修、保养、保洁,确保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及所属辖区干净、整洁。

    3)承包人必须详实纪录并妥善保存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日志、监测记录、维修记录,运行每周一完整移交给甲方。

    4)污水处理系统出现故障时,承包人必须进行24小时抢修。

    5)系统发生故障时,承包人需即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北京航食”。夜间采取电话通知的,则需在次日10:00前补交书面通知。

    6)承包人开始负责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初期时,需首次负责对污渣池、储水池、厌氧罐等以及其他所有存有污泥、污渣的部位,进行污泥、污渣清理及清运、消纳一次。后期污泥、污渣清运时间及清运次数由承包人依据系统运行状况而自行安排。

    7)承包人自行提供运维人员的劳保物品并缴纳社会保险。在合同期内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污水检测:

     ‘北京航食’将对处理后的污水由具备资质的污水检测机构负责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水质指标检测(费用由北京航食承担)。

 (8)运行管理费用:

     承包人按照运行管理费用单价进行报价,即每吨污水处理需要的费用(此费用包括运行期间所需全部药剂费、耗材费、运行费、人工费、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费及维修所需材料和配件费、油泥/渣清运及无公害消纳费等)。实际总费用以单价和实际总污水处理量进行核算。

 (9)运行管理费支付方式:

    1)承包人负责管理运行3个月后,甲方支付承包人第三个月的运行费,之后为运行满两个月支付一次。首次支付费用时,承包方必须提供‘承包方与污泥处理单位签署《污泥消纳合同协议》’。后期运行需每满一年提供一次。如承包方不能提供此信息,北京航食则不予以支付运行费。

    2)承包人初期2个月的运行费为质保金,运行期间出现未履行合约的现象,则此费用根据甲方损失情况予以相应扣除。承包人负责安全、正常管理运行24个月后,甲方支付承包人质保金。 

 (10)其他:

    1) 承包人运行人员的食、宿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严禁承包人在‘北京航食’所属区域内使用‘液化气及电气’私自制作‘餐食’。】

    2)运行方必须提供‘增值专用’发票。同时必须标明税率值。

    3)办理‘航食’临时证件(年度证件)需提供的资料有,人员的身份证,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政审,暂住证或在京‘居住证’。办理证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承包人运行人员在工作中如有违反‘北京航食’的各项相关规定,‘北京航食’则按相关规定对投标方予以处罚。

    5)承包人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应办理甲方的证件并遵守甲方厂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检查和监督。

   3.以上需求如有变更,以最终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注册资本50万及以上,成立年限2年以上。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未被中航集团、中翼公司列为黑名单供应商,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不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不在淘汰供应商禁用期。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上的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企业信息完全相符。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十)承包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②近两年内承接过同等或以上规模污水处理系统(地点在北京区域内)运行管理的业绩。③承包人需提供‘污泥、污渣’消纳地(污泥处理单位)的相关信息。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二)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若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数量较多,我公司可根据以下择优维度,选择不少于3家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具体择优维度可包括但不限于: (1)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业绩及资质、行政处罚、财务状况(实收资本、资产负债率、营业收入、营业现金比率)等; (2)历史合作情况,包括供应商评价等级等; (3)对采购公告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响应的完整性。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4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完整版
8.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的审计报告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可查验的审计报告编码或可扫描识别的二维码。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近三年(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9.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11.提供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明复印件。
12.提供近两年内承接过同等或以上规模污水处理系统(地点在北京区域内)运行管理的业绩一项。
13.提供‘污泥、污渣’消纳地(污泥处理单位)的相关信息。
14.供应商须知:①除经审计的审计报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信用公示报告4项材料之外,其余材料需逐页加盖公章,公章应完整清晰。②《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中的签字/日期应为手写签字/日期。③以上各项材料请各自扫描成一份PDF文件或一张图片上传(同一项材料请勿上传多张图片或文件)。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 (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翼公司(北京航食)
联系人:刘海伦
联系人电话:01056936824
联系人电子邮箱:hailun.liu@bacl.com.cn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 未在采购管理平台拥有账号的新注册的供应商,请务必注意注册时间,供应商注册完成后,平台审核时间约1-2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方能进行项目报名,提交报名材料。注册基本流程如下:供应商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免费注册-同意-填写注册信息-确认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及附件-提交信息。

(二) 注册填写内容需严格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内容(法人代表、注册资本、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等填写,否则,注册信息将被退回。

(三) 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四) 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提到的不良行为供应商,详见附件:供应商不良行为界定范围。请各参与方务必仔细阅读,以免被我司列为不良行为供应商。

(五) 报名时间截止后,我公司将统一进行报名材料审核、供应商准入审核、供应商择优(如有需要)。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列为备选供应商,未通过全部审核的供应商将不具备参与此项目资格。

编辑:airchina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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