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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仓库前移式叉车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4-10-09     浏览:0    
关于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仓库前移式叉车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中翼公司(北京航食)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仓库前移式叉车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仓库前移式叉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AIC-A-202414570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上海市
(五)项目需求:

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仓库前移式叉车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根据中翼航空投资有限公司标准采购管理规程和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申请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原有设备老旧故障率高,配件采购困难,维修成本高。故申请采购两台前移式叉车。

2.项目名称: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前移式叉车采购项目

3.合同期限:一次性采购项目,质保不少于1年

4.交付期限:30-60个自然日。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30%,验收合格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5%,质保期到期后支付剩余的5%。

6.项目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领航路100号

7.执行标准: GB/T 26750-2011《工业车辆的安全性-叉车安全性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8696-2002《工业车辆- 动力驱动托盘运输机械特殊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8443-2001《工业车辆的声学噪声-室外测量方法》;GB/T 25197-2010《工业车辆起重机械控制装置特点及其试验方法》;GB/T 28247-2011《物料搬运设备-机械式搬运机械目视信号和声音信号的标志和警告信号》;《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

二、采购计划批复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的批复。

三、采购需求

(一)用途:主要用于配餐楼内货物的运输。

(二)设备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及参考规格

数量(台)

备注

1

电动前移式叉车(座驾式)

额定载荷1.6t

1

提升高4.7

2

电动前移式叉车(座驾式)

额定载荷1.6t

1

提升高7.2

(三)主要技术规格

货载单元尺寸与库房货架相同。

1.机动性:驱动单元转向灵活轻便,即使在凹凸路面亦能行走自如;

2.舒适性:根据人机工程设计的操纵手柄集加速、换向、嗽叭、制动、起升/下降、紧急反向等功能。

3.可靠性:电机控制器、起升电机、液压泵等主要部件均选用国际或国内一流产品;采用液晶电量显示表,能在强振动环境和很宽的温度范围内精确工作;

4.先进性:采用组合式液压动力单元,体积紧凑、噪音低、压力损失小;非线性变速功能在加速开关在较大行程时,驱动电机仅以较小的转速运转,因而叉车起步更加平衡,便于在窄小的空间操作;

5.安全性:智能延时制动功能在停止前进和后退操作时,自动动作电磁制动器制动叉车,使操作更加安全;紧急断电开关作为标准配置,符合中国安全标准;

6.提升4.7的叉车参数需求:

提升高度

≥4650

门架回落高度

2110

额定起重量

≥1600kg

转弯半径

≤1650mm

行驶速度

≥6km/h

载荷中心

600mm

失载高度

≥4650mm

7.提升7.2的叉车参数需求:

提升高度

≥7250

门架回落高度

3376

额定起重量

≥1600kg

转弯半径

≤1650mm

行驶速度

≥6km/h

载荷中心

600mm

失载高度

≥6955mm

9.承载能力;两台前移式叉车(车体设计、门架设计等)都需要满足满载情况下提升高度达到6955mm。

10.无级变速;

11.配备三向线型灯;

12.货叉架侧配备摄像系统;

13.货叉架需配备倾斜功能,配备整体式侧移器;

14.需配备电子助力转向。

15.内部布局需合理,走线清晰,维护简便

17.电动前移式叉车蓄电池(铅酸电池)符合相关国内、国际标准,蓄电池电压/容量 ≥48V/560Ah。输入电压380v,额定输入功率4.4KVA,充电时间10-12小时。

(四)验收

1.初验收:设备到场提供设备、材料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及技术资料、使用操作及维护维修手册等资料。

2.设备投入使用后,安全试运行(自交车之日起30天内),最终验收。(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供应商资质

经营范围: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销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提供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
(三)提供《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表格见附件)
(四)提供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五)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家相关法定机构颁布的适用于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社会组织的执业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以食品为例: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HACCP或FSC22000体系认证,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以及国家要求的其他证照,采购项目涉及国家法定环保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八)报名公司需满足:注册资本50万及以上,成立年限2年以上,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有良好的资信及财务状况;能符合我司付款方式要求
(九)非中航集团供应商库内企业需提供相关供应商准入材料,并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完成注册,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
(十)具体清洗次数和清洗作业时间根据我方要求进行
(十一)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非中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处置及相关流程等信息见附件3)、非淘汰供应商禁用期
(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4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提供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请在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8.“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9.提供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10.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1.供应商认为其他有需要的材料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翼公司(北京航食)
联系人:潘飞翔
联系人电话:021-68332610
联系人电子邮箱:panfeixiang@saccaggac.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发布渠道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以及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采购项目公告栏目,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编辑:airchina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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