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无线电通讯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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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无线电通讯系统维护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一、项目内容: |
(一)项目名称:国航无线电通讯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
(二)项目编号:CGXM-PUR-E-202414205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五)项目需求: |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国航无线电通讯系统维护服务,设备维护地点:北京、成都、重庆、武汉、上海、杭州、天津、呼和浩特、贵阳等国航办公地点。
本次拟采购合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6个月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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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七)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原厂Rohde-Schwarz(罗德与施瓦茨公司)和沈阳空管(沈阳空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原厂维护服务证明(在报名阶段无需提交,但在后续谈判阶段作为重大技术响应,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
(八)供应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九)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应具备至少3个无线电通讯项目建设或维护的案例,每个项目案例的规模不少于10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并标注该合同中体现无线电通讯等关键信息)。 |
(十)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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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4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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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材料 |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7.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交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
8.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2024年5月至7月任一个月的证明即可)。 |
9.“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10.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11.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3个及以上无线电通讯项目建设或维护的案例,每个项目案例的规模不少于10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并标注该合同中体现无线电通讯等关键信息)。 |
12.设备原厂Rohde-Schwarz(罗德与施瓦茨公司)和沈阳空管(沈阳空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原厂维护服务证明(在报名阶段无需提交,但在后续谈判阶段作为重大技术响应,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
13.所有报名材料需按序号命名,如:1.XXX,并上传到对应位置。 材料每一页须完整且清晰,并逐页加盖公章,否则材料不予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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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过先生 |
联系人电话:010-61465944 |
联系人电子邮箱:guodong1126@airchina.com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十、其他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报名材料分为必传和非必传,非必传项目可不上传材料,必传项目需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
(三)公告时间截止后将无法递交或补充材料,如需补充材料请于公告时间(含二次公告)内递交,对上传的报名材料请务必核实,如报名材料不符合公告要求或有明显歧义则视为报名不通过。
(四)请供应商注意本项目维护地点,确保自身可以提供维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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