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北京排水集团防汛排涝抢险单元能力提升工程—中型水循环疏通车购置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政府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23-244000610007
招标项目名称: 北京排水集团防汛排涝抢险单元能力提升工程—中型水循环疏通车购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北京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中型水循环疏通车 | 2台 | 详见 《招标文件》 | 交付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终验收合格之日止:180个日历日内。 交货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采购人指定位置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代理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合格货源国限制: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3、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累计具有200万元(含)以上的下水道清洗吸污车或下水道疏通清洗车或联合疏通车或清洗吸污车上装设备总成或疏通清洗车上装设备总成或联合疏通车上装设备总成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提供每份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名称、合同范围、标的物数量、合同价格、双方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合同合法有效的内容)和以下业绩证明文件之一(业绩认可的时间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同时提供上述合同相对应的结算发票复印件(业绩认可的金额以所提供的结算发票的合计金额为准);
?或,同时提供上述合同相对应的合同价款总额60%(含)以上结算发票复印件及(同时还应提供合同买方出具的合格的业绩用户证明,业绩认可的金额以业绩用户证明中的“合同金额”与所提供合同中的合同价格低者为准);
?或,同时提供上述合同相对应的合同价款总额20%以上且发票数量20张以上结算发票复印件(及同时还应提供合同买方出具的合格的业绩用户证明,业绩认可的金额以业绩用户证明中的“合同金额”与所提供合同中的合同价格低者为准)。
不按上述要求三种方式之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该业绩在评审时将被评标委员会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在评审时,无法判断其符合本项目要求业绩类型的相应金额或数量时,该业绩在评审时将被评标委员会视为无效业绩。
以上的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一)提交所在地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有效印章或签字);
(二)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累计具有200万元(含)以上的下水道清洗吸污车或下水道疏通清洗车或联合疏通车或清洗吸污车上装设备总成或疏通清洗车上装设备总成或联合疏通车上装设备总成销售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提供每份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名称、合同范围、标的物数量、合同价格、双方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合同合法有效的内容)和以下业绩证明文件之一(业绩认可的时间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同时提供上述合同相对应的结算发票复印件(业绩认可的金额以所提供的结算发票的合计金额为准);
?或,同时提供上述合同相对应的合同价款总额60%(含)以上结算发票复印件及(同时还应提供合同买方出具的合格的业绩用户证明,业绩认可的金额以业绩用户证明中的“合同金额”与所提供合同中的合同价格低者为准);
?或,同时提供上述合同相对应的合同价款总额20%以上且发票数量20张以上结算发票复印件(及同时还应提供合同买方出具的合格的业绩用户证明,业绩认可的金额以业绩用户证明中的“合同金额”与所提供合同中的合同价格低者为准)。
不按上述要求三种方式之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该业绩在评审时将被评标委员会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在评审时,无法判断其符合本项目要求业绩类型的相应金额或数量时,该业绩在评审时将被评标委员会视为无效业绩。
以上的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有效印章或签字。
(三)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有效印章或签字。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10-09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10-15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2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10-30 10: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会议室。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会议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联系人:王小平、田云江
联系方式: 010-88019358-810 , 15001362622
7、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
账号(人民币):
账号(美元):
其他:1 招标文件款账户:(此账户用于收取招标文件款,请潜在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购买招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7112510195700008881(※收标书款账户)
2投标保证金账户:(此账户仅能用于收退电汇、支票、银行即期汇票形式投标保证金,请潜在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他业务款项不得使用此账户。)
12.2.1以人民币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首体科技金融支行
银行账号:1109090389103012400015676(※收人民币投标保证金账户)
12.2.2以美元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Guoxin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nsulting Group Co., Ltd.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
银行账号:7111011482600003645(※收美元投标保证金账户)
3 招标服务费款账户:(此账户用于收取招标服务费款时使用,请中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中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7112510195700008881(※收招标服务费款账户)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其他补充说明
其他补充说明:(1).以上时间与地点若有变动,招标机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2).投标厂商网上注册: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中国国际招标网(http://chinabidding.mofcom.gov.cn/)及必联网(http://www.ebnew.com)上注册,在投标截止当日仍没有成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视为没有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为无效投标人,将不能有效的进入招标程序。网上注册的具体操作,详情请咨询中国国际招标网网站。 (3).本项目公告仅在北排供应链(https://www.bdc.cn/bdc/bpgyl/cggg/index.html)、中国国际招标网(http://chinabidding.mofcom.gov.cn)和必联网(http://www.ebnew.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不予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