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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食堂常用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4-10-11     浏览:0    
关于国航食堂常用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食堂常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食堂常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LSD-E-202414546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1.功能目标

综保部各食堂常用设备采购实现集中采购整体目标;

2.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为国航综保部各采购需求单位供应食堂常用设备,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平板手推车、不锈钢调料车、筷子消毒车、收餐台、货架等,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产品质量要求: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产品及包装干净、完整,无破损、标识清晰;因包装、运输或装卸造成产品的损坏,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产品不能按照使用单位订单交货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承担责任; 2)服务送货要求

单位

序号

交货地点

交货地址

供货安装周期

员工服务共享中心

1

国航总部大楼食堂

顺义区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区天柱路30 号

自订单下达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

2

飞训餐饮楼食堂

顺义顺义区后沙峪安平街7号院飞行训练基地

3

总部二食堂

顺义区空港工业A 区蓝庭苑5号楼

4

T3 职工食堂

顺义区首都机场T3 航站楼内

5

客舱服务部食堂

朝阳区机场地区国航客舱服务部

6

国航运行大楼食堂

顺义区四经路国航运行大楼地下一层

7

国航北区合建二食堂

顺义区顺平路航港大厦东南角

8

国航培训部食堂

顺义区国航培训部(国航大学)院内

9

飞训基地公寓楼食堂

顺义区后沙峪飞行训练基地公寓楼

空勤公寓管理中心

10

公寓空勤食堂

朝阳区国航飞行总队飞行员公寓楼

11

总队三号楼地下食堂

朝阳区国航飞行总队三号楼地下一层

对外保障中心

12

民航局食堂

北京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 号

13

华北营销中心食堂

北京朝阳区霄云路40 号国航世纪大厦B1

14

国航大厦食堂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国航大厦B1

3)包装及运输方式:供应商交付的所有我方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供应商应根据我方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我方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若我方货物采用集装箱装运的,供应商应在每件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做出以下标记: 收货单位,货物名称,箱号/件号,毛重(千克),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发货单位,发货单位详细地址,供应商应根据我方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用中文标记“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标志和“重心”等装卸搬运时适用的通用图案,以利于装卸和搬运;下列资料包装在我方货物的包装箱中: ①装箱单; ②我方货物数量和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 ③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 4)但凡由于供应商对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我方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我方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供应商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我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给我方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 2)供应商应承诺提供给我方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本项目技术参数相一致; 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投标人履行; 4)供应商需将生产进度情况提供给我方。我方有权对供应商生产过程进行监制,并对货物原材料、辅料、半成品进行抽检; 5)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我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 6)供应商应确保充分考虑设备在现场的强弱电走线功能,并配合完成接线工作。如因供应商原因使得接线工作无法按期完成而延迟交付使用,全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对我方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设备质保期2年,质保期内一个季度一巡检,免费更换非人为损坏零配件; 8)供应商每月派出工程师咨询用户有关设备的技术问题并检查、巡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售后服务响应时间:7×24小时电话响应,1 小时内到达现场,如8 小时内未能修复,免费提供相同品牌设备使用,直至故障产品修复; 9)供应商在接到我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1小时内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我方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货物,我方有权委托第三人对我方货物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0)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供应商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我方货物不能达到我方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供应商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和损坏的货物硬件或软件,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我方要求,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1)货物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供应商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货物不得不停止运行,货物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我方造成损失,相关责任和费用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12)供应商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可随时安排操作、维修及日常保养技术培训,供应商应安排工程师对如何正确操作、如何进行零件的拆装、如何排除故障给予讲解和演示。现场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通过培训使我方的技术人员达到熟练操作并了解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工作性质,能排除一般故障;

5.验收标准

1)供应商提供给我方的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我方在接到供应商的到货通知后到达收货地点进行验收,检验时双方应派员参加,并签署验收证书,以此作为双方确定责任的依据; 3)如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我方要求不符或货物有损伤,双方应签署书面货物缺损证明,供应商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应在签署货物缺损证明之日起十日内运达我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保证向我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我方在清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时如发现缺失,供应商应在接到我方通知后七日内予以补足; 5)在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三十日内,如果我方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者货物的质量与我方规定不符,或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我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我方应在发现该情况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我方通知后十日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灶台类设备须配备熄火保护装置,每个产品可提供一份检测报告原件;

6.合同期限

三年,本项目合同终止后,如我方未选聘新的供应商接管时,则由供应商提供为期不超过六个月服务,我方按照原合同费用标准支付相应费用(按本合同的费用标准执行),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项目合同执行;

7.付款要求 1)结算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2)税率:需开具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 3)我方下达采购订单,供应商在我方收到全部产品并完成验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订单全部货款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送达我方订单下达单位; 4)我方在收到发票确认无误后并在产品最终正式验收合格(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40个工作日内,我方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并将货款汇至供应商指定开户银行账户; 5)如遇国家税率调整,结算金额以现行不含税价格为基准,税率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结算金额按照调整后含税价格进行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九)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若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数量超过六个,我公司将根据资格资质条件满足程度组织资格评审进行筛选,排名前六的供应商将成为本项目的备选供应商;若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超过六个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近2个月的依法纳税记录(清晰齐全的回单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公章,PDF格式)
8.近2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材料(清晰齐全的回单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公章,PDF格式)
9.“信用中国”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即网站首页输入主体名称或信用代码进行查询后,下载完整报告。如存在行政处罚等异常情况需书面澄清说明,否则将有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再另行解释。(请每页加盖公司公章,非骑缝章,扫描成一个pdf格式上传)
10.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且完整的财务报告,内容必须涵盖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财务报表中净利润项显示亏损,必须提供亏损情况的相关说明,写清亏损原因即可(格式自拟),如无法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2021-2023,包含上述三表),逐页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格式上传;
11.近三年内业绩证明,需提供向其他独立第三方所提供的食堂常用设备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公章,可遮盖敏感信息,PDF格式)
12.上述共计11条报名材料,需每页清晰齐全并逐页加盖公章(非骑缝章,注意签字项),以PDF格式上传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会
联系人电话:01080487932
联系人电子邮箱:yanghui1130@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以上材料均以每一份完整的PDF文档上传,保证清晰齐全,并每一页加盖公章

编辑:airchina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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