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上海地区印刷服务通用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上海地区印刷服务通用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上海地区印刷服务通用协议
项目概况
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平面设计、无碳复印印刷、资料刻盘、卡片、名片、文件、文档等制作印刷服务。服务地点:主要服务地点为上海和江苏常州地区,兼顾浙江宁波和舟山地区。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必须通过中国海洋石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purb.bid.cnooc.com.cn)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上海地区印刷服务通用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7483/01
发标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任务大纲技术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一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一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合同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平面设计、无碳复印印刷、资料刻盘、卡片、名片、文件、文档等制作印刷服务。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 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 (1)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1个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若为年度协议合同,同一个年协合同累计订单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印刷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文件 和2)服务验收材料(可体现为服务验收文件或对应的结算发票)(提示:以上2项资料,缺少任何1项都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被否决)。 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B、服务验收文件应有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被否决)。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年度协议合同外,还应至少提供 1个完成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材料(可体现为服务验收文件或对应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被否决)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5)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7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至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3)授标原则: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为大于等于4家时,按照评标合格供应商排名顺序选取前二家供应商签署一主一辅合同,即以评标合格及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作为主选供应商,以评标合格及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作为辅选供应商。主协议执行金额应不低于项目金额60%,辅协议执行金额不高于项目40%;当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为小于4家时,本项目选择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授标,执行金额应不低于项目金额6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388号 |
联 系 人:殷文天 |
电子邮箱:yinwt@cnooc.com.cn |
邮 编:200335 |
联系电话:02122833351 |
异议受理人:张军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87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张军 |
电子邮箱:zhangjun11@cnooc.com.cn |
邮 编:300457 |
联系电话:022665048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