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二厂电气维管外委实施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选矿二厂电气维管外委实施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选矿二厂电气维管外委实施项目 2、招标编号:JDCRY-ZB2024-24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500000.00元 5、项目概况:我公司主要从事钼金属矿采选业务,其中选矿二厂处理矿石能力为选矿二厂2万吨/日,主要工艺点包括:碎矿、磨选、成品、尾矿及输送、尾矿库,以及与其配套的辅助设施(食堂及公寓楼),现拟对选矿二厂2万吨/日全流程及相关的电气设施日常运行值守管理和维护修理业务进行外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6个月 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9、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电力行业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电气维护维修工作要求。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无合同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行为。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人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誉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单位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 2024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获取(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hnfdly@126.com)或现场获取(获取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A03)。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网上获取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件(扫描件内容需清晰可见,投标人公章必须为彩色,每一页资料均应加盖公章)。 现场获取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每一页资料均应加盖公章)。 4、售价:5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邮寄递交:邮寄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选择邮寄递交的,应考虑到邮寄文件会出现的意外情况,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因邮寄造成密封或文件破损等情况,一切后果自行承担;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会议室。 4、开标方式:本次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的形式召开,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时投标人应提前进入腾讯会议。 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汝阳县付店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8083563 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A03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9-63637166 电子邮箱:hnfdly@126.com
2024年10月12日 202410121527173657468535246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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