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公司辽宁地区陆上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及运维技术服务-建筑专业作业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清洁能源公司辽宁地区陆上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及运维技术服务-建筑专业作业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清洁能源公司辽宁地区陆上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及运维技术服务-建筑专业作业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为项目管理公司所承揽的办公用房、厂房、场地、码头附属及配套构建筑物(不涉及水上作业)、各类生产区内的附属及配套构建筑物等基础建设设施维修改造提升项目施工作业提供所需的各类劳务作业服务,以及劳务作业服务所需的除甲供主材及甲供大中型机械外的其他为完成作业服务所需的材料及机械设备。劳务作业服务包括钢筋劳务作业服务、混凝土劳务作业服务、吊装劳务作业服务、高处劳务作业服务、焊接劳务作业服务、仪表安装劳务作业服务、配套钢结构劳务作业服务、运输劳务作业服务、电气劳务作业服务、临电劳务作业服务等。劳务作业服务应符合国家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合规要求
项目所在地
辽宁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清洁能源公司辽宁地区陆上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及运维技术服务-建筑专业作业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GC-GK-7492/01
发标日期
2024年10月14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发出《服务委托书(订单)》,乙方应按照服务委托书(订单)的工期具体要求,在委托书约定的工期内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包括为完成办公用房、厂房、场地、码头附属及配套构建筑物(不涉及水上作业)、各类生产区内的附属及配套构建筑物等陆上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及运维技术服务-建筑专业作业服务,例如钢筋劳务作业服务、混凝土劳务作业服务、吊装劳务作业服务、高处劳务作业服务、焊接劳务作业服务、仪表安装劳务作业服务、配套钢结构劳务作业服务、运输劳务作业服务、电气劳务作业服务、临电劳务作业服务等,并负责提供除甲供主材及大中型机械外的其他为完成作业服务所需的材料、机械设备。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1)投标人应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s://jzsc.mohurd.gov.cn/)核实)。(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可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fwmh/bjxcjgl/fwmh/pages/default/index.html)核实。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至少2个合同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工程劳务完工验收业绩,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 和2)完工验收材料。 1)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主要施工内容及完工验收材料。完工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订单(至少提供1项已完工的结算金额不小于300万元的完工验收材料),要求订单编号或者内容要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并提供订单相应的完工验收材料。同1个年度协议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4、人员要求(1)施工负责人: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3名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s://jzsc.mohurd.gov.cn/)核实。)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职称原件扫描件及自有人员证明文件。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2)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3名安全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可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fwmh/bjxcjgl/fwmh/pages/default/index.html)核实)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及自有人员证明文件。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施工负责人、特殊工种。(3)特殊工种人员:1)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至少2名焊工的相关证书及自有人员证明文件;2)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至少2名电工的相关证书及自有人员证明文件;3)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至少2名架子工的相关证书及自有人员证明文件;4)有效的证书名称 如下:a、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岗位名称为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施工现场电焊工; b、应急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或低压电工作业; c、应急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项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d、应急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操作项目:登高架设作业。(可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网站:https://zlaq.mohurd.gov.cn/fwmh/bjxcjgl/fwmh/pages/default/index.html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s://cx.mem.gov.cn/special?index=0核实;5)以上人员不得兼任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4)自有人员证明文件: ①投标截止前近3个月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仅提供工伤保险不能被认定为社保证明); ②上述所有人员社保缴费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申请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单位提供的社保证明可以通过二维码扫描或者通过第三方APP软件确认其真实有效,若不可通过扫描方式或者APP方式确认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当地社保查询网址,用户名及密码等方式可以确认其社保真实性,任何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未按照要求拒不提供的或者无法查询的,投标将被否决。对社保信息有问题,经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认后均按照废标处理。合同执行阶段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的自有人员与投标文件载明人员的一致性,且投标人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得替换自有人员。(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人员社保缴费证明资料集中放置,以便于核查。并请投标人配合查验社保材料真伪。请投标人注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主辅合同执行原则:本项目签订一主一辅两份协议。1)若推荐的有效投标人有4家及以上: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而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选为主选协议供应商,承担不低于项目金额60%;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选为辅选协议供应商,承担不高于项目金额40%;2)若推荐的有效投标人为不足4家,则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选为主选协议供应商,承担不低于项目金额60%;3)主/辅合同执行时,需求单位可遵循成本管控有利、服务便捷的原则选择主合同或辅合同下服务委托书订单,与辅合同下订单无需征得主合同供应商确认。(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 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 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 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渤海石油航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天津市塘沽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港建1号楼 |
联 系 人:张立彬 |
电子邮箱:zhanglb18@cnooc.com.cn |
邮 编:300452 |
联系电话:02225801011 |
异议受理人:辛智伟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78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 |
联 系 人:辛智伟 |
电子邮箱:xinzhw2@cnooc.com.cn |
邮 编: |
联系电话:022-665048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