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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信息化工程(市场监管总局建设部分)智慧监管中心升级改造和功能扩展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日期:2023-12-13     浏览:0    

项目概况

市场监管信息化工程(市场监管总局建设部分)智慧监管中心升级改造和功能扩展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标书室(可以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1-23410709R113

项目名称:市场监管信息化工程(市场监管总局建设部分)智慧监管中心升级改造和功能扩展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068.7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68.7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智慧监管中心”作为总局重要工作平台,是“一图知风险”智慧监管的应用平台,基于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汇聚的各类数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和风险,发挥智慧监管和大数据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分析监管对象发展趋势,为总局、各司局、地方局掌握市场监管业务状况、开展风险预警辅助决策以及对突发应急事件的指挥处置,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处置机制,提升监管精准高效性。

按照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要围绕“七个一”的建设目标,扎实推进“一图知风险”的智慧监管各项工作,“智慧监管中心”平台必须持续进行升级改造,开展基于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的智慧监管功能扩展、场景化智慧监管建设,进一步深化智慧监管建设与应用。本次智慧监管中心升级改造和功能扩展建设内容包括智慧监管中心指标体系管理、构建智慧监管中心新展示框架、业务总览升级,风险研判、非现场监管以及指挥调度。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照国家相关领域内标准执行。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每个服务应用将采用J2EE技术,前端技术采用前后端分离架构;交互类业务平均响应时间不大于1秒,查询类业务平均响应时间不大于2秒,交易接口类单条记录平均响应时间不大于1秒、多条记录(100条)平均响应时间不大于2秒等。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包号

包内容

数量

实施时间

实施地点

1

市场监管信息化工程(市场监管总局建设部分)智慧监管中心升级改造和功能扩展建设

1项

本项目总建设工期为10个月,工期是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经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甲方指定地点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个月内完成有关应用软件的需求调研、需求整理分析,系统原型设计、数据梳理分析,数据库设计、系统原型设计等;5个月内完成应用软件系统的开发工作,包括数据采集、数据计算规则、业务功能开发等;7个月内完成系统功能测试、系统测试bug修改、测试报告编写、系统环境部署、系统上线部署以及线上验证测试;项目通过初验后进行3个月试运行,连续无故障试运行3个月后进行终验,正式运行。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合同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总建设工期为10个月,工期是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经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为非中小微企业,必须与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不低于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为非中小微企业,必须与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不低于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投标人为非中小微企业,必须与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不低于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3)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至2023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标书室(可以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下载)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纸质方式发售,也可以直接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0日17时00分。(2)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注册审核电话:400-680-8126。(3)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在通用招标网登陆后,点击“我要报名”,搜索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具体购买方式包括:1)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请选择标书款电子发票,选择纸质发票请自行前往标书室领取),可直接在本网站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请选择标书款电子发票,选择纸质发票请自行前往标书室领取),可直接在本网站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5)标书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标书室。(6)标书室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7:00 时。4.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十三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品目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如投标人为非中小微企业,必须与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不低于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5)本项目鼓励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和中小企业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具体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不一致的,以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联系方式:010-88650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系方式:张蕊、赵博文010-81168634、010-81168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蕊、赵博文

电 话:  010-81168634、010-81168702

 

ccgp.g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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