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5-230194
各受邀询比价响应人:
因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山东招远龙源龙王沟300MW发电项目50MW场区发电工程项目需要,依据《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的规定,本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我单位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现在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报价,请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12月19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询价响应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递交。
一、工程项目简介
本标段主龙王沟3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场址位于山东省招远市龙王沟附近,场区范围约6000亩。本项目光伏电站采用固定可调式支架形式装设453376块675Wp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组件中60%采用210mm电池片,40%采用182mm电池片,具体比例可根据后期供货情况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调整。总装机容量为300.1MW,直流侧容量为 306.01MWp,均采用组串式逆变器,固定可调式支架安装。建设104个单晶硅光伏方阵,使用675Wp单晶双面双玻组件,组件数量为453376块,合计306.01MWp。光伏组接入组串式逆变器,再经箱变升压至35kV,由35kV集电线路送至龙王沟发电项目新建配套的220kV升压站。
我部承建50MW施工份额,合同金额2358万元。
项目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阜山镇龙王沟村
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具备竞标采购条件。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管桩 | PHC-400-AB-95 | 米 | 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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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桩 | PHC-300-AB-70 | 米 | 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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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竞标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作为竞标的依据。最终结算以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采购人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单价不变,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到站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结算单价即含税到站综合单价在整个合同期内不予以调整,货物到达采购人工地现场交货地点落地前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到站综合单价内。
三、技术参数要求
1、PHC管桩参数说明:PHC-400-AB-95管桩PHC混凝土高强预应力管桩,400管桩直径,95管桩壁厚,AB型号,桩身混凝土等级不低于C80,单节长度为5米。PHC-300-AB-70管桩PHC混凝土高强预应力管桩,300管桩直径,70管桩壁厚,AB型号,桩身混凝土等级不低于C80,单节长度为5米。
(1)制造管桩钢筋直径6.5mm执行GB/T701-2008。
(2)C80混凝土执行GB/T50082-2009。
(3)每一批次注明供方名称、产品名称、标记、出厂编号、规格、强度级别、批号、执行标准编号、重量及件数等。
(4)每一批应附带质量证明书,其中应注明供方名称、产品名称、标记、规格、强度级别、批号、执行标准号、重量及件数、需方名称、试验结果、发货日期、质量检验部门印记。
2、质量保证期:长期。
四、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1、交货地点:山东省招远市阜山镇龙王沟村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招远龙源龙王沟300MW发电项目部指定地点。
2、交货期:2023年12月起,竞标响应人按采购人需求供货,具体与采购人工程施工时间匹配,竞标响应人依据采购人各时段实际施工需要提供相应数量货物,采购人提前通知供货时间。供货时间和规格调整的,供货人不得拒绝供货。每批计划的数量必须在计划到场时间内一次进场,若需分次进场需经采购人同意。
3、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询价响应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询价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的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货物运输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单价即含税到站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方式及固定单价在整个合同期内不予以调整,货物到达采购人工地现场交货地点落地前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到站综合单价内。
2、结算方式:询价响应人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验货标准交货后,凭以下凭据向询价人办理结算:(1)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2)供方出具的货物验收合格单据,按现场实际到货数量进行点数,单位为根(每根5米)。
3、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货物进场后30日内支付该批次货物结算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不计利息),在质保金有效期(质保金有效期6个月,自通过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满后1个月内支付。以上付款根据采购程序办理付款手续,实际到款时间存在误差,需60日宽限期。
六、询价响应人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小于壹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询价响应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询价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询价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竞标响应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七、售后服务要求:
1、询价响应人设项目代表,负责货物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调试、技术服务(含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询价人、施工方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并在合同生效后【3】日内向询价人书面提供询价响应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
2、询价响应人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询价人的书面认可。询价人有权根据询价响应人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要求,询价响应人在接到询价人撤换通知【2】日内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询价响应人代表继续承担6.1款的职责。
八、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综合单价)为工地交货价。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费用、生产加工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装车费、运输费、过路过江过桥费、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风险金等运抵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本次报价实行限价,询价响应人报价不得高于含税价113元/米。
询价响应人向询价人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采用一票制结算。发票开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100004352016102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沣东二路6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 61001920900052503449
电 话:029-89502580
2、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写必须按照要求逐项填写内容,内容必须详细明确(可不限于上述范围),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报价文件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9日10:00时前(北京时间);询价响应人报价文件必须按照上述文件要求以及投标格式逐项填写,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
2、竞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询价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受邀询价响应人。
十、成交确定原则
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陕西省水电工程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6号
邮 编:710068
联 系 人:李耀 029-88758170
项目技术联系人:聂飞13119171549
十二、采购监督
陕西省水电工程物资有限公司党务纪检部
监督电话:李梅029-88758156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bid.powerc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