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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镇海炼化1#乙烯裂解炉衬里材料【烯烃部检修工单需求】耐火陶瓷纤维组件\26(Zr) 220kg/m3 1430℃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17     浏览:0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镇海炼化1#乙烯裂解炉衬里材料【烯烃部检修工单需求】耐火陶瓷纤维组件\26(Zr)220kg/m31430℃(招标编号:NWZ241015-0391-032926)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耐火陶瓷纤维组件\26(Zr)220kg/m31430℃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耐火陶瓷纤维组件\26(Zr)220kg/m31430℃ 157.975 立方米 2 耐火陶瓷纤维组件\26(Zr)240kg/m31430℃ 38.315 立方米 3 纳米微孔绝热板\δ=30mm300kg/m3900℃ 23.660 立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卖方应自有或控股(超过50%的股份)本项目采用的陶瓷纤维整体模块、纳米微孔板的实体生产线/生产厂,并提供陶瓷纤维整体模块、纳米微孔板生产能力证明文件(含详细地址、生产线的整体照片、相应设备铭牌),其中应至少具有一条纳米微孔板生产线且纳米微孔板幅面至少1000mm×600mm×30mm(长×宽×厚)、应具有陶瓷纤维甩丝生产线且具有双面针刺设备,提供纳米微孔板和陶瓷纤维整体模块生产制造环评报告或生产设备采购合同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3)卖方提供承诺书,承诺本项目涉及到的辐射段衬里主要材料(陶瓷纤维整体模块、纳米微孔板)应在卖方自有或控股(超过50%的股份)的实体生产线/生产厂进行生产制造。(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提供的实体制造厂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1)制造厂详细地址(2)营业执照照片(营业执照法人代表需与投标人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同属一个集团(3)完整生产线照片和相应设备铭牌照片(带经纬度照片)(4)自有实体制造厂生产的本项目涉及的耐火材料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具有CNAS认证的机构出具,报告时间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前。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文件或照片未能明确辨别本条的1-4项内容视为未提供。 (5)卖方有效业绩:应具有3项及以上乙烯裂解炉辐射段衬里设计能力以及所有材料(主体材料至少包括陶瓷纤维整体模块、纳米微孔板、锚固件等)整炉供应工程,且满足下述技术条件的业绩(一份合同视为一项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条件为:辐射室热面温度1250℃,环境温度27℃,风速0m/s,辐射段外表面平均外壁温度≤75℃;辐射段和横跨段的炉底外表面平均外壁温度≤90℃等技术指标。业绩有效期: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倒推5年。 (6)卖方应具有裂解炉辐射段衬里详细设计能力,设计确认图纸复印件(衬里设计图纸必须近5年内(2020年-2024年))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应提供对应业绩的设计图纸、材料供货合同以及满足的技术条件。 (7)供应商需保证供货内容与中石化绝热框架内陶瓷纤维毯等材料配套,保证裂解炉项目衬里更换后的部位炉体外壁温度(环境温度27℃、风速0m/s条件下):≤70℃,但允许看火门及检修门外延100mm范围内、炉管进出口范围内的表面温度≤90℃。(提供承诺书)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0月15日14时0分 至 2024年10月20日14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宁波招标中心,联系人左玮。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2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招标中心

联系人: 刘礼军 联系人: 左玮

电话: 18367416163 电话: 27668013

电子邮件: liulj487.zh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uow@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0 月 15 日

编辑:bidding.sinope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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