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新版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四个操作手册》。
(4)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5)本标为电子标,操作流程见网站网站首页的操作手册(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或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6)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7)费用支付问题请询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95388转5。
(8)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10)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负责。
(11)根据《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诚信管理办法》,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A)未按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
(B)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C)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联系人:
张桂新
联系人:
余凤
电话:
13585250859
电话:
0514-87763859
电子邮件:
zhanggx.jsyt@sinopec.com
电子邮件:
yuf.jsyt@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0
月
15
日
编辑:bidding.sinop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