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哈尔滨延寿县供电分公司检修建设工区用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109G24101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黑龙江哈尔滨延寿县供电分公司检修建设工区用房项目施工已由黑电经研[2024]2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延寿县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国网黑龙江哈尔滨延寿县供电分公司检修建设工区用房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哈尔滨延寿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018.00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其中,新建1#检修工区用房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2#检修工区用房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3#检修工区用房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以实际批复文件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415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丙双方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出技术成果。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责任。 (1)工程设计:建筑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2)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及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349.31万元(设计最高限价:17.73万元,施工最高限价:331.5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2.1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2工程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2.3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设计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合同中约定。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内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至年2024年10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9 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9 时30分。 6.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3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9.4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9.5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9.6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7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延寿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13100903386。 9.8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延寿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延寿县供电分公司 地 址:延寿县延寿镇西同庆街202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51-53953307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陈永久 电 话:0451-81888888/17745649000 授权传真:0451-88188888 授权E-mail:975989795@qq.com 202410170842485379229241011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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