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2024年框架招标(串户排查仪、台区识别仪、防窃电装置等物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3000220018909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公司2024年框架招标(串户排查仪、台区识别仪、防窃电装置等物资),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2.2:。()2.3。
2.4。
2.5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6
(万元) | (万元) | 特殊包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
/ | / | / | / | 注: (1)“√”表示该标的物组织开展该项工作,“×”表示该标的物没有组织开展该项工作。 (2)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品类/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3)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部分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分配情况进行公开。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日(日历日)。 2.8其它关键要素: 1、项目分类:三类 2、项目类别:货物 3、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要求,经招标人预判为需要向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的产品或服务,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有义务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所需申报材料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 3 个工作日内提供,并不得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产品和服务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后方可确定中标人,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取消中标资格。如中标人的产品配件不满足网络安全审查要求,须免费完成相关配件的替换,并按照国家部委要求完成安全可靠测评工作及提供测评报告。如未经可靠性测评或不能提供替代产品的,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被中止合同供应商剩余份额,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分配给统一标的其他标包中标人或重新采购。凡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视作承诺上述事项,中标候选人/中标人产品和服务因没有通过网络安全审查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后果;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因未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义务(包括不配合审查、故意隐瞒、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而造成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招标人保留追究责任权利。对于涉及网络安全的标的物,投标人应承诺所采用的元器件符合国家网络安全审查要求。 2.9框架招标有效期: 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超出其他供应商原足额部分的,应征求供应商意见。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4.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各直属单位在本单位的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该单位自本单位上一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5.框架协议终止后,招标人不再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 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7.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8.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 9.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10.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11.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文本(框架协议)》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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