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线路工程第八标段标准气体\氩气80% 二氧化碳20% 平衡气(氩气)/40L钢瓶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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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中卫-枣阳段线路工程第八标段标准气体\氩气80%二氧化碳20%平衡气(氩气)/40L钢瓶(招标编号:NZZ241025-0801-035602)
,
招标人为
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标准气体\氩气80%二氧化碳20%平衡气(氩气)/40L钢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标准气体\氩气80%二氧化碳20%平衡气(氩气)/40L钢瓶
5000.000
瓶
2
高纯氩气\99.99%压缩40L
3000.000
瓶
3
工业气体\丙烷99.5%/40L钢瓶
1000.000
瓶
4
工业气体\溶解乙炔98%/40L净含量≥3kg钢瓶
1000.000
瓶
5
工业气体\氧气99.2%/40L钢瓶
2000.000
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投标商如是中间商需在标书中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商是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在其注册地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再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商需在标书中提供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资质;若投标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需在标书中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的危化品运输资质,标书中还需提供驾驶员驾证、押运员证明、特种车辆的行驶证扫描件。
3.1.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公章承诺函:如投标人在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范围内有未结清的保证金款项未缴纳,该投标人未结清期间的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投标将会被否决。
3.1.3业绩要求。
无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公章承诺函:投标人承诺本次招标结果形成采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保供,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延迟供应或新增条件,如不积极履约,影响企业招标人项目进度,招标人将按照中石化相关制度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公章承诺函:乙方承诺本次招标生成框架协议上架后,易派客下单后3个自然日内响应采购请求,并在框架协议约定条件下签订订单合同保证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延迟供应或新增条件。如违反本承诺将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公章承诺函:投标人承诺本次招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前,不得因主观原因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并承诺获得中标资格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签约。如违反本承诺供应商将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同时放弃已缴纳投标保证金。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公章承诺函:每批次发货瓶体安全附件齐全、每批次发货使用的瓶子都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年检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0月22日16时40分
至
2024年10月27日16时4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30日9时4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9时4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1.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作为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中标通知书的发布机构,特此声明:本次招标采购合同授权签约单位为“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0000元(人民币),但本次招标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存在法定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需补缴投标保证金30000元(人民币)。如投标人拒不补缴,招标人将予以追缴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玉林
联系人:
魏馨雨
电话:
15314311669
电话:
15318362329
电子邮件:
15314311669@163.com
电子邮件:
weixy67691.osec@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0
月
22
日
编辑:bidding.sino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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