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中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原建工-2410-建安(296999、295102)-广东、福建区域光伏并网组件、太阳能电源框架协议采购光伏并网组件\固定式 屋面单排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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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中原建工-2410-建安(296999、295102)-广东、福建区域光伏并网组件、太阳能电源框架协议采购光伏并网组件\固定式屋面单排(招标编号:NZZ241028-2969-036086)
,
招标人为
中石化中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光伏并网组件\固定式屋面单排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光伏并网组件\固定式屋面单排
5.000
套
2
太阳能电源\电力型(含电池柜)220VAC-24VDC100国产
4.000
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唯一代理授权书,并注明授权期限。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提供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有太阳能光伏电源装置或不间断电源装置等电气设备及配件相关产品供货业绩不少于两项(附合同和发票,发票需验真),代理商只需提供所代理生产企业的销售业绩,生产商提供本企业的销售业绩。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乙方承诺本次招标生成框架协议上架后,易派客下单后3个自然日内响应采购请求,并在框架协议约定条件下签订订单合同保证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延迟供应或新增条件。如违反本承诺将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
(2)投标人承诺本次招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前,不得因主观原因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并承诺获得中标资格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签约。如违反本承诺供应商将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同时放弃已缴纳投标保证金。
(3)须提供由光伏组件生产厂家出具的光伏组件质保书。
(4)供货商应该根据负荷统计表及安装环境进行电池容量核算,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计算书,保证蓄电池配置合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0月24日18时0分
至
2024年10月29日18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37001655401050153894
账户名称: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营胜利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30日14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14时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1.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作为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中标通知书的发布机构,委托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特此声明:本次招标采购合同授权签约单位为“中石化中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根据石工建工单物〔2023〕30号工单要求,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600元/包。因系统限制仅能显示100元,请已缴100元的投标人使用对应公司账户向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7001655401050153894电汇补充缴纳剩余500元,或直接缴纳600元,并保留汇款单原件及复印件,上传全部付款回执,以便开标前查验。如投标人未完成全部汇款或无法提供汇款单原件或复印件,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3.购买招标文件后如需开具发票请于付款当日联系招标人,并通过扫描招标文件附件中二维码向招标人提供开票信息。因投标人未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导致发票错误的,自行承担后果。跨周、跨月、跨年不予补开发票。
4.招标文件费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税额33.96元,请认真区分好发票类型,扫描附件中的二维码填写开票信息。
5.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7100元(人民币),但本次招标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存在法定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需补缴投标保证金17100元(人民币)。如投标人拒不补缴,招标人将予以追缴。
6.如果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发生失信、限高、重大行政处罚等情形,招标人有权不签订合同,取消中标结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中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璞
联系人:
苗聪
电话:
15713939891
电话:
05468555998
电子邮件:
583378652@qq.com
电子邮件:
miaoc2.osec@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0
月
24
日
编辑:bidding.sino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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