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暨南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暨南大学苏州苑40栋后院平房加固项目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公开询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项目编号:ZZ0240541。
2.采购项目名称:暨南大学苏州苑40栋后院平房加固项目。
3.采购预算:255802.63元(人民币)
4.项目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用途 |
数量 |
采购预算 |
暨南大学苏州苑40栋后院平房加固项目,详细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项 |
255802.63元 |
备注:
(1)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执行标准: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2)供应商应对项目中的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电子证书打印件)。
(4)供应商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②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③如响应供应商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5)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响应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7)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询比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项目只支持线上购标,售后不退。请于2024年10月30日17:30前登录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zztender.com/”进行操作,从采购公告右侧的“我要报名”入口,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下载询比文件,并可在规定的获取询比文件时间段内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纸质询比文件,询比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20-87554018,杨小姐)
7.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4:30
8.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9.评审时间:2024年11月4日
10.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11.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zztender.com)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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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暨南大学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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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人:周老师 |
电话: 020-85165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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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0-85223022 |
传真:020-87554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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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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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 |
邮编:5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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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554258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