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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城市快速路大队铁骑装备及警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25     浏览:0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交警支队城市快速路大队铁骑装备及警械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YDG-24-19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警械设备

铁骑装备及警械设备

1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采购预算金额:¥831,262.00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①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②提供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根据有关政策,以下情形视同为小微企业,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代替《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1)若制造商为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若制造商为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注:投标人凭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获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6、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址: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开标室。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并现场核对。

六、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通过下列联系方式查询:

1、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南路莞城段3号。

联系人:李绍航

联系方式:22265003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0769-23663761    传真:0769-23663760

联系人:杨自立             邮箱:zhongyuanzb@163.com

  网址:www.zhongyuanzb.com


发布编辑:zhongyuan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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