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地勘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及煤炭检测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MHJMTJC-2020
项目名称: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地勘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及煤炭检测设备
一、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全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环保型颚式破碎机 | 1 | 台 |
2 | 环保型颚式破碎机 | 1 | 台 |
3 | 环保型颚式破碎机 | 1 | 台 |
4 | 环保型对辊破碎机 | 1 | 台 |
5 | 环保型制样粉碎机 | 1 | 台 |
6 | 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 | 7 | 台 |
7 | 锤式破碎缩分机 | 1 | 套 |
8 | 化探样破碎机组 | 1 | 台 |
9 | 环保振筛机 | 1 | 台 |
10 | 马弗炉 | 10 | 台 |
11 | 充氮干燥箱 | 2 | 台 |
12 | 通风除尘机组 | 1 | 套 |
13 | 实验室纯水机 | 1 | 台 |
14 | 显微光度计 | 1 | 台 |
15 | 测汞仪 | 2 | 台 |
16 | 自动测硫仪 | 2 | 台 |
17 | 量热仪 | 1 | 台 |
18 | 碳氢测量仪 | 2 | 台 |
19 | 自动测氢仪 | 1 | 台 |
20 | 凯氏定氮仪 | 1 | 套 |
21 | 自动氟测定仪 | 1 | 台 |
22 | 自动氯测定仪 | 1 | 台 |
23 | 粘结指数测定仪 | 1 | 台 |
24 | 胶质层测定仪 | 1 | 台 |
25 | 低温干馏仪 | 1 | 台 |
26 | 自燃倾向性测定仪 | 1 | 台 |
27 | 全自动奥亚膨胀率测定仪 | 1 | 台 |
28 | 煤对二氧化碳化学反应性测定仪 | 1 | 台 |
29 | 燃点测定仪 | 1 | 台 |
30 | 灰熔点测定仪 | 2 | 台 |
31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2 | 台 |
32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1 | 台 |
33 | 紫外分光光度计 | 1 | 台 |
34 | 煤炭工业分析数据系统 | 1 | 套 |
35 | 冷压强度测定仪 | 1 | 台 |
36 | 落下强度测定仪 | 1 | 台 |
37 | 焦炭反应性及反应后 强度测定仪 | 1 | 套 |
38 | 环境氡测量仪 | 1 | 台 |
39 | 自由膨胀序数测定仪 | 1 | 台 |
40 | 水质多参数测定仪 | 1 | 套 |
41 | 结渣性测定仪 | 1 | 台 |
42 | 全自动三轴仪 | 2 | 套 |
43 | 万能试验机 | 1 | 套 |
44 | 试验台 | 1 | 批 |
预算金额:530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4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5日 至 2020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01)
方式:现场购买或汇款购买。具体获取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层会议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未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加盖公章):(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机构法人证书;(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证明书原件;(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现场购买(仅接受现金)招标文件时务必如实完整的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3.投标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1)将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以PDF形式传至邮箱1036838142@qq.com ,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经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传资料检查合格后, 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投标人须下载并填写完整,并将招标文件费电汇或转帐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收到登记表及文件费用缴费截图并确认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及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即为成功领取招标文件。
(2)若没有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投标人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3)投标人必须按以上要求成功获取了招标文件才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4)汇款账号如下(只接收对公账户转账或电汇):
收款单位: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玉东支行
账 号:0200207819200211514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涉及节能环保要求的,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满足本条款的产品,请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声明并提供相关节能产品清单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日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打印存档。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返京人员要求的通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的相关要求。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定。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东路21号
联系方式:吴华睿 010-63903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01
联系方式:张福兰 15801400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福兰
电话:010-57175751
编辑:yiq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