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锦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应力材料-包8 液压阻尼器、粘滞阻尼器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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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招)【拓市天津】SEI华锦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应力材料-包8液压阻尼器、粘滞阻尼器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招)【拓市天津】SEI华锦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应力材料-包8液压阻尼器、粘滞阻尼器(WZ20241120-4799-12619-B1)招标人为中石化国际事业天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应力材料-包8液压阻尼器、粘滞阻尼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2.2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其他各种管道配件1.00批包1-应力材料-包8液压阻尼器、粘滞阻尼器
2.3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1.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1.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3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1.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1.6本文件所提到的否决条款为最终否决条款,相关附件中的否决条款(带“★”号的条款)与本文件所列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技术文件中的带“★”号的条款均为否决项。3.1.7承诺完全同意框架协议条款,如无框架协议偏差条款文件上传,视为对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完全同意。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1.8承诺接受回购条款。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1.9承诺售后服务:买方根据需要,在要求供应商进行现场服务时,供应商应至少派出一人常驻华锦项目现场进行现场服务。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1.10承诺所投标段物资均能在框架下订单生效后60日内交货,需要另有要求除外。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1.11承诺同意付款方式:预付款(10%),货款(85%),质保金(5%)。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1.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3.1.1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2023年审计报告尚未完成,可以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3.1.14对注册地在中国境内,或者生产厂址在中国境内的制造商,均要求必须由制造商直接投标,不允许采用代理商投标。3.1.15投标人需具有5年内大型石油化工装置提供50套及以上液压阻尼器、粘滞阻尼器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3.1.16供应方应提供招标文件数据表中所有类型液压阻尼器和粘滞阻尼器结构、材质详图。图纸能清晰准确的表明,该产品能够完全符合本技术文件的所有要求,投标方保证遵守统一的竞标技术基础。3.1.17供应方必须有成熟的管道应力分析、管道振动分析能力,能够正确对振动管道系统进行管系静力、动力分析并能够复核阻尼器选型、计算,以保证减振产品的正确设计和减振效果,并提供以往计算实例作为证明材料。供应方有对减振产品进行应力计算的能力,并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计算书。3.1.18产品的设计、材料、抗疲劳性能及耐温、耐压、耐湿度等性能应满足技术要求,并得到TüV或BV测试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产品有防腐、防粉尘性能,投标方应提供盐雾测试报告和粉尘测试报告,并得到TüV或BV测试认证,且提供证书。3.1.19本包段为重新招标项目,按照招标方案中入围供应商“兼投不兼中”的定标淘汰原则执行:“包1-包8同一供应商最多只能选择2个包作为主选供应商以及2个包作为辅选供应商。”①针对在第一次招标项目中已取得2主2辅满额的入围供应商参与本次重新招标包段的,将被否决;②针对在第一次招标项目中已取得部分非满额的入围供应商参与本次重新招标包段的,将按照上述“兼投不兼中”的定标淘汰原则执行。3.1.2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21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8:00时至2024年11月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8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00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天津招标中心(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11月18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6.3其他投标说明:(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1月8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一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天津招标中心
地址:北京市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融汇广场A座37层
邮编:1邮编:1
联系人:洪天华联系人:宋文亮
电话:010-84875050电话:022-58068906
电子邮件:hongtianhua.sei@sinopec.com电子邮件:wzsongwl@sinopec.com
2024年10月25日